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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护航 促发展加速

2018年04月16日08: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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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创新护航 促发展加速

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美誉的安徽省芜湖市,如今迈入国家创新发展的第一方阵,拥有了“创新之城”新名片。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芜湖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专利创造等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占全省20%左右;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连续七年位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区、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全覆盖。一大批创新人才、创新企业,为芜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输入强劲动力。

芜湖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创新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密不可分。芜湖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高质量开展审判工作,5年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490件,较前五年上升586.5%。

保护创新成果

芜湖圣大医疗器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高科技企业,也是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在中国的唯一合作伙伴。该公司董事长商建忠研发的“商环”牌一次性包皮环切吻合器,享有独立知识产权。这种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中国商环”、用于全球艾滋病防控的专利产品,却饱受侵权之苦。

2016年4月,圣大公司首次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泰州仁康生物技术公司等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权。

芜湖中院受理案件以后,为防止证据灭失,经圣大公司申请并提供可靠的证据线索,合议庭及时作出证据保全裁定,奔赴江苏泰州进行证据保全。承办法官徐胡龙耐心细致地和泰州仁康公司负责人沟通,成功对被控侵权产品、生产模具以及相关销售合同、财务账册、销售发票等进行证据保全,为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奠定了重要基础。

经法官调解,泰州仁康公司赔偿圣大公司20万元,当场销毁价值10余万元的侵权产品。

“我记得第一次打专利权官司,一、二审前后花了近一年时间,精疲力尽。”商建忠说,“第一次到芜湖中院起诉,开庭后不久法官就成功调解,诉讼效率很高,特别是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被告注销侵权产品的注册号,以后即便被告再次生产侵权产品,也无法进入市场销售,有效防止了二次侵权的可能。”

据介绍,芜湖中院从2014年1月1日起,获得专利案件管辖权,2016年1月1日开始集中管辖皖东南8市的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

“伴随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和格局的重大调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芜湖中院院长胡敏说,“我们坚持以创新思维解决知识产权司法难题,主动服务创新型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司法裁判引领作用。”

芜湖中院2014年至2016年审理专利权纠纷案件66件,2017年审理63件,同比上升26%,充分保护了企业和个人创新成果,发挥了专利成果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激发创新活力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1997年由5家安徽地方国有投资公司投资成立,经过20年的创新发展,已成为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汽车制造企业、乘用车出口企业。

“奇瑞发展历程中无论企业经营合法权益还是创新技术,都得到了司法的很好保护。芜湖中院始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护航奇瑞发展。”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同跃说。

芜湖中院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奇瑞公司的各类纠纷,在快速立案的基础上,强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加快办案进度,使奇瑞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对涉及奇瑞公司申请执行的案件,芜湖两级法院多次依法开展大规模的异地执行活动,其中芜湖中院远赴山东临沂和山西运城、太原等地开展执行行动,为奇瑞公司追回车辆近300辆,执行标的额7000余万元。

芜湖机器人产业近几年声名鹊起,两大产业园区建成机器人项目32个,其中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声在外,从当初奇瑞汽车的下属设备部,发展为国内工业机器人行业的翘楚,书写了一段传奇般的发展故事。

企业快速发展,发生纠纷在所难免。芜湖经济开发区法院、鸠江区法院都受理过埃夫特公司为原告的案件,除了机器人买卖合同纠纷,还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对创新型企业来说,时间意味着金钱和效益。两家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安排经验丰富、专业精深的法官独任或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鸠江区法院构建高效司法保护机制,实行“3小时保全反应制”,第一时间依法保全,为纠纷化解打下基础。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同时,创新调解手段,采用QQ视频、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目前,涉及埃夫特公司的6件案件有3件调撤结案,判决的3件无一件上诉。

优化法治环境

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是法国的一家软件公司,为全球领先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提供商,是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芜湖一家公司采购了一套仅供单台电脑终端使用的单机版CATIA软件,后未经达索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复制CATIA软件安装到多台电脑终端上使用。

法国达索公司发现侵权事实后,诉至芜湖经济开发区法院,要求判令侵权公司赔偿50万元。法官办案时意识到,这种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能促成双方和解、实现共赢是最理想的结果。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就涉案软件达成了价值120万元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达索公司撤回起诉。

法国公司的涉案软件著作权获得中国法院的司法保护,充分体现出芜湖法院平等保护境内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导向,诉讼双方由诉讼对抗变为商业合作,促进了著作权传播。

“以案释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芜湖中院副院长丁必勇说,为树立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鲜明导向,2016年以来芜湖中院每年都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促进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增加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展现芜湖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及水平。

芜湖两级法院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自觉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知识产权审判的全过程,以调解促和谐、以调解促合作、以调解促发展。2017年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率达97%,不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以各方当事人合作为前景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促进了智力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推动了相关行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周瑞平)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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