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知识产权>>首页滚动

词曲作家李海鹰起诉酷我侵犯著作权

2018年03月23日08:28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小字号
原标题:李海鹰起诉酷我侵犯著作权

编者按:因认为酷我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原创作品,词曲作家李海鹰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酷我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3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上述13起案件。涉案歌曲包括《我不想说》《我的爱对你说》《走四方》等13首歌曲。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获悉,因认为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我)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原创作品,词曲作家李海鹰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酷我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3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已受理上述13起案件。

据悉,李海鹰是国内颇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词曲作家,曾创作过《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等众多耳熟能详的作品。《我不想说》《我的爱对你说》《走四方》《梦江南》《梅花雪》等13首涉案歌曲的词曲均由李海鹰创作。

李海鹰表示,作品词曲凝结了作者独创性的构思和智力成果,作为涉案作品词曲的原创作者,自己享有对涉案作品词曲的著作权。任何平台未经其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词曲,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任何平台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的录音录像制品,也应当获得著作权人授权,并支付报酬。在此次诉讼中,酷我涉嫌在未经授权的情形下,在其运营的“酷我音乐”等平台上提供上述13首作品词曲的在线传播以及这些作品有关歌曲的在线播放、下载服务,涉嫌侵犯了自己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获得报酬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他同时表示,应当让更多权利人意识到合法维权的重要性。不过,诉讼不是最终目的,希望相关方能最终实现共赢。

对于此次诉讼,酷我方面表示,已同李海鹰取得联系,双方正在洽谈合作事宜。(姜旭)

(责编:王小艳、王珩)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