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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游《倩女幽魂》摊上官司 被判不正当竞争

2018年01月25日10:08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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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手游《倩女幽魂》一审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北京大神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神圈公司)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网易)、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易雷火)、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网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网易雷火、杭州网易共同赔偿大神圈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6.4万元,广州网易对其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据大神圈公司代理律师王国华介绍,经授权,大神圈公司改编完成了《微微一笑很倾城》游戏作品,并上线运行。2016年5月,三被告上线运营了《倩女幽魂》手游,并通过手机百度搜索设置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被告推广的关键词包括微微一笑很倾城游戏、微微一笑很倾城手游等。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行为。 据悉,大神圈公司共主张三被告有4项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第一、二、四项行为中,杭州网易、网易雷火未取得《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设置关键词“微微一笑很倾城”为《倩女幽魂》手游官网进行网络推广,用户在搜索上述关键词时,《倩女幽魂》手游官网链接排名搜索结果第一项;同时,二者还对用于商业推广的《倩女幽魂》手游官网链接设置含有“微微一笑很倾城”“顾漫”等小说相关文字的多个链接名称,杭州网易和网易雷火构成虚假宣传。在大神圈公司主张的第三项行为中,法院认定广州网易与网易雷火亦构成虚假宣传。 此外,法院还认为,杭州网易与网易雷火为推广《倩女幽魂》手游官网链接,在百度搜索中将《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主角人物名称“贝微微”设置为关键词的行为,属于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记者就被告是否上诉等相关问题欲采访被告,但其官网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姜旭)

(责编:王小艳、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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