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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一词,《人民的名义》与《暗箱》究竟是否相似?

2017年11月15日08:36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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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各执一词,《人民的名义》与《暗箱》究竟是否相似?

曾在全国掀起收视热潮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近期陷入一场版权纠纷中。因认为从结构、情节、人设到地名人名与自己创作的长篇小说《暗箱》相似,电视剧及长篇小说《人民的名义》构成著作权侵权,作家刘三田将《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以及电视剧出品公司等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停止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其经济损失1800万元等。11月1日,该案已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

11月4日,周梅森发布声明,称自己是从媒体报道中知道被诉一事,极为吃惊,并表示所诉内容极为荒唐,自己平生最痛恨抄袭模仿,此次诉讼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权,将进行反诉。11月7日,《人民的名义》制作方联合发布维权声明,称制作方将无条件地支持周梅森的一切反诉行动,坚决维护公司的权益。

热播作品引发抄袭之争

刘三田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事务律师王慧星向记者介绍,刘三田原为媒体从业人员,现辞职从事文学创作,《暗箱》发表于2010年6月,是她多年积累所成,凝聚了她的智慧创造。《人民的名义》播出期间,有友人提醒说该电视剧与她的长篇小说《暗箱》相似,于是她开始追剧,经研究,认为该剧与她的作品从结构、情节、人设到地名、人名有很多相似相同之处,构成著作权侵权,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今年5月,京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经过4个月的充分论证与准备后提起诉讼。

突然而至的诉讼,让周梅森深感意外,其代理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不知道具体情况。

双方争议在于是否相似

在这起诉讼中,原告认为《人民的名义》哪些方面构成侵权?起诉书显示,首先是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暗箱》围绕老国防厂“一石厂”的改制、收购展开。《人民的名义》使用了原告作品中核心的、独创性的表达。其他情节方面,如“国企改制、收购”等则高度近似,实质主线完全雷同,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其次,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有多处故事桥段相似,其中戏剧性精彩的桥段系原告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任职期间接触到的真实的企业和访民投诉,是独有的创作事实素材,并非公开、公知素材。原告将这些独家题材,积累并进行艺术加工,最终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暗箱》。另外,被告作品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与原告作品基本相似。原告认为其人物关系设计为其独创性智慧创作,是独创性表达。被告作品对这些进行了直接的抄袭和模仿,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演绎与修改。此外,原告还认为被告作品中诸多人名、地名、单位名称与原告作品雷同,或者意思接近、相关联,或者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形,由此可见构思的原创性属于原告作品,被告只是不知其意的抄袭模仿。

周梅森则在声明中表示,我国的国企改革30年了,全国各地的国企改革所遇到的问题、困境等都具有较大的普遍性和类型化,原告不能因为自己写过一部这样的作品就不让其他作家再写。周梅森称自己30年来一直密切关注我国的国企改革,此前的许多长篇小说和同名电视剧如《人间正道》《绝对权力》都涉及到了国企改革及其中的官商勾结事件。按原告的逻辑,《暗箱》是否抄袭了他此前的众多作品呢?金杰表示,目前还不知道被告具体起诉内容,还要等收到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书及相关材料后才能针对具体问题参与法庭调查。他还表示,通过对比,他们认为《暗箱》与周梅森此前创作的多部作品有雷同之处,将对《暗箱》提起涉嫌抄袭之诉。(本报记者窦新颖)

(责编:杨轩(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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