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全文使用他人点评信息 百度被判赔偿大众点评323万元
人民网上海9月5日电 (郝洪 陈颖颖)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消息,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日前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百度公司需立即停止以不正当的方式使用汉涛公司运营的大众点评网的点评信息,并赔偿汉涛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3万元。
汉涛公司系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大众点评网上积累有大量消费者对商户的评价信息。当网友在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产品中搜索某一商户时,页面会显示用户对该商户的评价信息,其中大部分信息都来自于大众点评网,汉涛公司认为百度公司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人民币90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在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来自大众点评网的信息,实质性的替代了原告网站,具有不正当性。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百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实质性替代缺乏事实依据,故提起上诉。
上海知产法院梳理双方证据查明,由百度地图公证抽取的商户点评信息资料,其中涉及餐饮行业的1055个商户共使用来自于大众点评网的评论信息86,286条,平均每家商户使用81条。有784家商户使用的评论信息中超过75%的比例来自大众点评网,且所有评论信息均全文显示并主要位于页面前列。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首先,百度公司在其产品中使用大众点评网信息的数量、比例及使用方式,已对大众点评网的相关服务构成实质性替代,必然会使汉涛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其次,百度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汉涛公司并未举证证明百度公司行为给其造成的具体损失,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了百度地图、百度知道两款产品的市场地位、百度公司使用信息的方式和范围、被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持续时间以及汉涛公司获取点评信息的难易程度,据此酌情确定的赔偿数额在合理范围之内,上海知产法院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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