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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作品版权到底归谁?

2017年06月06日08:14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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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校毕业作品版权到底归谁?

  5月18日以来,青年导演朱航在其微博上发布《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和你站在了风口浪尖的对立面》一文,讲述了他与母校四川传媒学院之间的一起版权纠纷始末。

  朱航称自己2014年毕业于四川传媒学院影视剧制作专业,电影《翩翩起舞的姑娘》为其毕业作品,是由他和7位同学担任主创共同出资摄制完成,他是该片的唯一编剧和唯一导演,校方从前期策划、中期拍摄、后期制作从未有过任何形式的参与。毕业时,校方曾找到他与其他主创,表示如果他们与校方签订《翩翩起舞的姑娘》版权共享以及使用协议,便可给每人发放一张优秀毕业生证书,但他们拒绝了。声明强调,拍摄期间学校从未过问此事,也未向其提供任何器材以及其他资源援助,不存在合理使用共有作品一说。

  朱航表示,该电影曾获得国内多个奖项,还与侯孝贤导演的《刺客聂隐娘》共同入围2016年德国汉堡国际电影节等。电影即将公映,可就在公映前夕,四川传媒学院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私自出版包含该电影作品在内的DVD影盘几千份,恶意售卖泄露片源,保守估计,印制的影盘超过3000份,标价128元/份,费用从学生预交的教材费中扣除。他认为学校的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影片的正常上映,包括院线票房、网络付费点播、中央6台电影频道轮播,以及海外版权的出售。因此,他要求校方立即停止侵权,收回并销毁已发放出去的上述DVD光盘,就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就侵权赔偿等事宜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于朱航的指责,四川传媒学院于5月20日发布微博,称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制作了《逐梦光影--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学生优秀作品集(2015-2016)谨以此作献给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华诞》音像专辑,其中一部作品为朱航与其他几位同学在2014年毕业时共同署名、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的名为《翩翩起舞的姑娘》的“毕业设计作品”,与朱航所称的电影作品《翩翩起舞的姑娘》是不同的作品。对于此事,学校已委托法务部门和律师介入,目前事件尚在调查阶段。

(责编:贺迎春、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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