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韦莲司”出版权之争--知识产权--人民网
人民网>>知识产权

“胡适与韦莲司”出版权之争

2013年08月23日09:3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胡适与韦莲司”出版权之争

华文出版社已出版的《在爱慕与矜持之间:胡适与韦莲司》封面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周质平不久前将自己撰写的《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授权给上海译文出版社,欲在中国内地出版。然而8月初的一天,周质平却偶然发现署着他名字的《在爱慕与矜持之间:胡适与韦莲司》一书已经由华文出版社出版。明明上海译文社还处在编辑阶段,他也并没有将该书授权给华文社,这是怎么回事?周质平对此充满了疑惑。

华文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编辑李红强8月6日通过微博发表声明:华文社是从台湾联经公司引进的版权。根据其微博公开的合同显示,台湾联经公司曾在1998年出版过该书的繁体字版并与周质平签订了“永久转让著作权”合同。

一本书,为何会“一女二嫁”?究竟哪家出版社才拥有这本书的出版权?《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周质平和相关出版社负责人,了解了事件的原委。

缘起:

作者15年前已将著作权转让

上海译文出版社副社长赵武平8月13日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今年5月,自己曾专程赴美与周质平商谈,并就再版事宜达成协议。译文社计划在原来版本基础上增加新的研究成果与图片等资料。但是现在,由于华文社的《在爱慕与矜持之间:胡适与韦莲司》先行出版,导致译文社的编辑工作只能暂时中止,等待周质平的处理结果。

李红强8月6日曾在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在爱慕与矜持之间:胡适与韦莲司》简体版版权早在2012年即从台湾联经公司引进。联经公司与周质平于1998年签署的合同显示,第一条款为“本著作物之著作权及其他一切权利永为乙方(联经)所有。”联经出版公司还向华文出版社出具了盖有公司印章的《权利声明》,称:“同意授权华文出版社在内地地区出版上述著作(《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简体版。”

李红强8月16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在8月6日刊发声明,是因为当天他接到了周先生本人的电话。“其实,对周质平先生倾慕已久,在此书之前就因为其他的书想和他联系,但未能如愿。此书获得联经授权后,很希望能与周先生取得联系。然而因为相互不熟,只知他身在美国,不是说联系就能联系上的。这次同事转告他来电话,简直欣喜若狂,当即就回了电话,下午就去他住处拜访。我带了相关合同给周先生看,周先生表示时间久远,他真的忘了和联经的这份合同。我们这次见面,这本书不仅没有成为沟通障碍,反而成了交流胡适研究、海外汉学的话题,以及进一步合作的桥梁。”据了解,周质平决定将自己撰写的另一部作品授权给华文出版社,双方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关心此事的朋友可放心了。出版人应多信任,与作者间、相互间多沟通就少误会。”李红强也在微博上回应了关注此事的网友。

李红强的说法得到了周质平的证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质平表示,自己和华文出版社的误会已经解除。由于时隔太久,自己确实已经不记得与台湾联经出版公司签署的合同细节。他决定本周回到美国,先将合同找到,再就此事做下一步打算。

(责编:尹航(实习)、熊旭)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