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至少在云南,此案是一个里程碑”
代理此案的律师:法院守住了基本的公正,这个判决可以给65分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2)昆行初字第00069号上有这样一段话:“确认被告五华区人民政府2009年5月12日作出五政行裁决字[2009]第1号《行政裁决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作为“山寨白宫”案中李建忠夫妇的代理律师之一,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坦诚了4年来的自己心路历程:从法律上觉得自己是必胜的,但拖了这么久,败诉反而不意外,最终胜诉令他喜出望外。
他说,在这个“民告官,难于上青天”的大环境里,“案子得到了基本的公正”,“至少在云南省,它是一个里程碑”。这次胜诉的意义在于,“行政行为的对错,最终要由司法来裁决”。
判决:法院守住了基本的公正
谈及这4年来的心路历程,张宏雷说:“我认为,从法律上自己是必胜的。”作为代理律师的他表示,“案件最大的阻力,在于最初的无法立案,和后来整个案件在事发4年多之后才得到判决。”
所以听见判决后,张宏雷坦言略有意外:“拖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如果拿到败诉判决,我反而不意外。最终胜诉,得到了相对公正的判决,我喜出望外。觉得法院守住了基本的公平正义。”
被强拆后很长一段时间,李建忠夫妇都觉得生活是没有尊严的。张宏雷对记者谈了一个细节:“在反复不被立案的时候,李建忠夫妇对我说过一句话:‘张律师,被强拆的当天到现在,我们都有鱼死网破的想法,了结自己生命’。”他赶紧劝他们:“房子没了可以重建,但生命没了你们怎么去抗争?”
最终此案得以胜诉,张宏雷长舒一口气:“坚持到今天,证明我们是正确的。”
环境:民告官,难于上青天
昨天张宏雷在自己的微博里写道:“政府应当有姿态和诚意接受败诉,民告官不宜永远‘不许赢’。”
他说:“我做律师10年。办民告官的案子,都是心有余悸。很多应该胜诉、必须胜诉的案子,最终败得一塌糊涂。中国有个著名的法学家说过:‘民告官在中国现在是可以告,不能赢。’统计下来,民告官胜诉的概率非常低。就算胜诉,也是表面上的胜诉,实际对老百姓的补偿、对过失部门的惩罚,是不到位的。”
张宏雷说,这个案件前后花了4年多,性价比非常低。如果不是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坚持,“可能早就拖黄拖废了”。他问:“人有几个4年?行政诉讼特别难。对百姓就不用说了,对律师都是难于上青天。”
他表示,虽然判决有令当事人不满意的地方:“赔偿数额,非法律界人士也可以看出来,远远低于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理损失。4年前就评估500多万,为什么4年后只判下200多万?”但是他们还可以继续上诉,通过二审获得更好的结果:“李建忠夫妇已经表达了坚决上诉的意愿。”
评价:努力了4年,我们觉得还好
对于案件的判决,张宏雷认为可以给65分,“基本可以接受”,这句话他重复了两次。之所以用这种说法,是因为案件说清楚了是非,明辨了黑白,但是赔偿数额不令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满意。
“至少在云南省内,它是一个里程碑”,张宏雷这样评价这个案件。“当事人和3位代理律师因为这个判决,对这个国家的法律、法治进程没有完全丧失希望。努力了4年,得到一个60多分的判决,我们觉得还好。”
张宏雷认为,这次胜诉的意义在于,行政行为的对错,最终要由司法来裁决。由人民法院依照宪法、依照相应的法律来判定。“五华区政府的拆迁行为,就算动用铲车将房屋拆除,但是行为得到负面的评价,最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定。拆迁是错的。”张宏雷说,只有政府也会败诉,法律会既管民也管官,政府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才会思考“我做错了怎么办,是否会受到问责和追究”。
所以这一次,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张宏雷认为虽然没有做到100分,但当事人和3位代理律师都心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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