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政府:“是利益诉求问题‘山寨白宫’事件也一样”
对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寨白宫”一案的判决,五华区人民政府持怎样的态度?他们是否承认,五政行裁决字[2009]第1号《行政裁决书》的行政行为违法?类似的状况是否还在辖区内其他拆迁场合上演?这一判决,对今后的拆迁工作、政府的职权界定是否具有指导意义?
五华区人民政府宣传部一位发言人回复记者,“山寨白宫”事件在2009年已经发生,事情要回归到昆明市整体发展环境来看:在昆明整体进行城中村改造的大背景下,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类似矛盾、对立,基本都是利益诉求。“从房东或是业主来说,他希望他的利益最大化。利益最大化时会有一个杠杆,就是赔偿、补偿的相关标准。在不能达成共识时,就会出现拆迁的相关事件。‘山寨白宫’事件也是一样。”
“少部分人会因为利益诉求达不成共识,走司法途径”,该发言人说。对于记者在开头提出的那些问题,其表示:“针对法院判决,毕竟是带有一定法律权威,有法律效应。我们可能会以法院判决情况,来履行相关(责任)。”
但最后,该发言人表示,以上回复是其个人出于对接媒体采访需求的角度作出的,“不作为采访依据”。记者雷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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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丹、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