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泉、湖南卫视因侵权或被告 中国知识产权现状尴尬【2】--知识产权--人民网
人民网>>知识产权

羽泉、湖南卫视因侵权或被告 中国知识产权现状尴尬【2】

2013年05月13日08:39    来源:光明网    手机看新闻

  谷建芬律师:湖南卫视已承认侵权

  李春利丢了她的歌,《烛光里的妈妈》的曲作者、当代著名女作曲家谷建芬也在羽泉的这次改动中被改了曲。

  “还是谷老师的朋友告诉她的。”谷建芬的法律顾问葛小鹰律师告诉光明网,和李春利的情况一样,二者都是在被侵权后才被别人告知的。“这也足以证明,对方在修改这首歌的词曲时都没有事先通知我们。”

  葛小鹰说,得知侵权事件后,他们第一时间向湖南卫视发出了律师函,对方法务部门和律师都给与了正面回答:承认侵权。

  “但对方的态度我们并不是很满意。”葛小鹰说,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已经确认侵权成立,对方要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赔偿等措施。但现在,网上还随处可见大量侵权作品,而且三个多月过去了,他们与湖南卫视还在沟通状态。“虽然谷老师觉得新的演绎方式被观众喜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也希望对方依法做事。”

  而相比葛小鹰的待遇,湖南卫视对于李春利这个词作者的态度就差了很多。“我曾经打电话给他们,但对方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而李春利的代理律师给对方发了律师函,也一直没有得到对方对侵权行为的确认。

  “目前,我们已经确认了羽泉和湖南卫视侵犯了李春利的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表演权。”李春利代理律师、北京上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志平告诉光明网,如侵权方不答复,他们将在近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

(责编:罗丹、赵竹青)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