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微软 VS 摩托罗拉
2012年10月,Motorola在德国赢得了与软件巨头Microsoft的专利诉讼。
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裁定,谷歌子公司Motorola没有侵犯Microsoft关于让应用能够在不同设备上运行的专利。这项专利使得应用开发者无需为每种设备单独撰写代码,节约了时间和开发成本。
德国已经成为手机、平板电脑和操作系统制造商大打专利战的主战场。原因在于比起其他地区,在这里进行法庭诉讼成本较低,时间也较快。
之前,Microsoft在德国已经赢得了3项针对Motorola的专利诉讼。在这些裁决结果中,使用有争议技术的智能手机不仅仅在德国市场上销售。
本案争议的专利覆盖“一种接受用户输入数据到拥有图形视窗环境的计算机系统中的办法和系统。”Microsoft称该专利涵盖的一种功能已经植入到Android系统内。有趣的是,Microsoft并没有针对HTC和三星等其他Android设备生产商提起专利侵权申诉,原因在于这些公司已经同意向其申请授权。谷歌则游离在外。现在该公司必须或者修改Android以避免进一步侵权,或者同意向Microsoft支付相应的版权费。
另外,2012年11月,Microsoft和Motorola移动的专利侵权诉讼也在美国西雅图联邦法院开庭审理。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对于标准相关专利,Microsoft应向Motorola移动支付多少专利授权费(与4、相关)。
本案中涉及的专利与Win-dows和Xbox中使用的视频流媒体和WiFi技术有关。Motorola移动持有与H.264视频编解码和802.11无线标准有关的专利。Microsoft愿意支付专利授权费,但认为Motorola移动要求的2.25%产品售价的授权费标准过高。Microsoft表示,Motorola移动期望的专利授权费达到每年40亿美元。
据了解,这起诉讼还将对专利法产生更广泛的影响。Microsoft和Motorola移动将就标准相关专利在授权时的公平、合理、非歧视性原则(FRAND)展开辩论。这起案件的审理将有助于建立此类专利授权的框架。此次庭审预计将持续一周,而法庭很可能于2013年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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