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苹果 VS HTC
2010年3月,苹果向ITC诉称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20项专利,涉及“电话号码和其他格式化数据在短信息和电子邮件等文档上的显示”的技术,要求禁止HTC智能手机在美国市场销售。
HTC随后也提出诉讼,称苹果侵犯了其四项专利,也同样要求禁止苹果产品的销售。
2011年7月, ITC做出初步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所诉10项专利中的2项。但HTC随后提出上诉。
2011年12月,ITC做出终审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647号专利,并从2012年4月19日起,对HTC涉及该项专利的多款智能手机实施正式进口禁令。
2012年前三个季度,HTC业绩逐步下滑。在诉讼前,HTC曾是美国最大的智能手机制造商,一度占据着23%的市场份额。但遭受专利诉讼打击后,HTC在美国的销量一落千丈,今年第三季度,HTC手机在美国的占有率仅有6.2%。
2012年7月,HTC针对苹果提出反诉,称苹果侵犯其无线技术专利。HTC提出诉讼的2项专利均与4G LTE技术有关,如果胜诉,可寻求在美国禁售新iPad。自2012年8月13日以来,两家公司曾就此举行多次和解谈判未果。
2012年11月12日,HTC和苹果达成全球性和解协议,撤销当前所有针对对方的诉讼,并签署为期10年的许可协议。许可协议不仅涉及双方现有专利,也包含未来获得的专利。
或许是为了打开美国市场,HTC选择和解。有媒体披露,有美国投资公司的分析师表示,2013年HTC每销售一部智能手机,需要向苹果支付6到8美元的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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