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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逛网店一样购买版权产品 版权“阿里巴巴”来了

李婧

2013年03月12日09:05    来源:中国文化报    手机看新闻

 

版权创造越来越容易,版权需求越来越分散,这为版权集约化运营提出了必要性。(图片来源于网络)

  六七年前,作家出版社社长葛笑政有时会为相熟的作家代理版权经纪,但他一直很苦恼,单本作品的版权买断处于版权交易的初段阶段,其实很难有多大收益,他想如何才能实现版权交易的规模化,真正让作家们从版权交易中获益?有一天,版权交易有没有可能建成一个类似阿里巴巴的公共平台,供求双方都能在这里找到各自的心仪对象,实现版权低成本、快速高效的交易?

  出版社的核心价值是版权

  葛笑政最近一直为作家出版社的作品研发中心忙活着,这个研发中心主要业务就是文学作品的研发、版权交易和孵化。

  两年前,作家出版社已成立一家影视公司,其目的不在制作电影和电视剧,而是专注于影视产业链条上的初端产品研发,即出版作品的剧本改编、剧本开发、策划和版权交易。

  去年,作家出版社已经试水了两部艺术电影,其中由天津作家林希的小说改编的《危城之恋》在全国25个城市的艺术院线上线,并入围了加拿大蒙特利尔影展,这部电影的制作费只用了200多万元。

  在葛笑政的设想中,未来这个研发中心将对外开放,其版权资产库不限于作家出版社自己出版作品的版权,而是开放式的,全国任何一个写作者,只要确保影视改编权在本人手中,都可以将版权聚到这一平台上。而任何需要好剧本的投资者都可以到这一平台上选择所需的选题,而作家出版社要求享有分账权或影视投资权,一般来说,这个比例是10%至20%。

  未来,作家出版社将从一个传统出版社转型为作品研发机构,事实上。早在3年前,作家出版社已经在思考转型战略,就是以版权为核心,辐射到数字出版、影视出版等衍生领域。葛笑政认为,传统出版社的转型核心在于对版权的维护、储备和运营。

  版权“阿里巴巴”需各方协同

  “版权印”业务将版权信息以图标、代码、URL链接、二维码、数字水印等数字化形式与作品紧密绑定,使版权作品的版权信息在作品发布、流转、交易等过程中实时可见、可查与可用。

  像葛笑政一样正在为版权集约化努力的还有许多人,他们有的以金融手段推动版权运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有的从事版权确权,为版权集约化奠定基础;有的负责内容分发,为版权集约化提供技术支撑,这些名不见经传的新兴科技公司,共同为搭建一个版权“阿里巴巴”提供了专业服务,组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人们在网上搜索资料时,常有这样的感受:很容易搜索到需要的图片,但是每搜到一张图片却不知道能不能用,授权的复杂性没有解决。如何让内容随时可用,所见即所用,所用即授权?北京版银科技有限公司CEO陈一宏介绍了他们的“版权印”业务。“版权印”并非真的给作品盖上章,而是形象的说法,是将版权信息以图标、代码、URL链接、二维码、数字水印等数字化形式与作品紧密绑定,使版权信息在作品发布、流转、交易等过程中实时可见、可查与可用。版权作品的原作者可以通过版权印宣示自己的权利、制定授权规则和授权价格;版权使用者可通过版权印及时了解这些信息,从而规范使用者对版权作品的使用行为,实现版权作品的有序流通。

  陈一宏介绍,版权印平台3月中旬将正式上线,所有个人和机构都可以免费注册和使用,而他的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交易产生后的佣金,即版权作品的尾部收益。

  北京云视天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晓成的主要工作是为视频版权云分发平台提供技术支撑,版权云分发将改变电视剧一直以来的版权买断制,而是以点击量确认收益,上下游利益方以分账模式分享收益,而云分发平台作为第三方,将为上下游提供点击量的实时动态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可信,降低权属风险和结算风险,提高各方交易信用。

  “分账模式帮助权利人和播出平台,规避价格大起大落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覆盖度和规模。同时也降低播出平台带宽和运营成本,更有利于播出平台取得海量、丰富的内容,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 祝晓成说。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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