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阳于是决定去美国打官司。“去美国打官司,其实最终也将面临‘赢了官司亏了钱’的局面。”李晓锋告诉记者,“打这场跨国官司,对手是边用我们的专利赚钱边跟我们打官司,而我们是边掏钱边打官司。”
“去美国维权成本高昂,我们请的律师来自美国三大律师事务所之一,服务费是800美元/小时,目前,仅律师看我们来往邮件的律师费就已达40多万美元。”李晓锋说,打这场跨国官司,按照美国的法律,从递交诉状到最后审结,得有两年的时间。如果我们赢了,美国公司顶多不再生产我们的产品。但我们却亏大了,两年下来,专利产品市场已全部被人家占领。
李晓锋告诉记者,里阳一开始就只面向海外市场,他已在海外闯荡了十五年,在当地与华人聚会时,他发现自从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类似里阳的遭遇渐成普遍现象。美国公司大致的做法是,寻找中国创新型企业自主研发的新品,签分销、保密协议—要样品—与中国企业谈价格—当中国企业出的产品价格不符合他们的期望后,甩开中国企业—找第二家中国企业去仿制,自己销售。正因如此,中国很多企业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放弃维权。
“因为以里阳的实力输得起这场官司,里阳决定将这场官司打到底,就是要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以身说法。”李晓锋说。
中国制造升级类似摩擦渐多
昨天,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告诉记者,这类跨国知识产权案件伴随着中国制造的升级而越来越多。对于研发出的产品,企业必须在上市之前,甚至在研发过程中就申请专利,如果在上市之后再申请,不但有可能被他人仿冒,甚至抢先一步被他人申请,更可能由于“上市”造成的丧失新颖性,而无法获得专利权。同时,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存在地区适用问题,也就是说想在哪国受保护,就必须在该国申请。如果要多国受保护,就要同步在多国申请。所幸的是里阳公司的这项发明已经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获得了多项专利,那么,里阳公司就可以在国内甚至美国起诉侵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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