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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慧芬:強化專利審查政策引導 助力提質增效

2019年12月18日08:50 | 來源:人民網-知識產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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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審查政策是專利審查工作中落實專利制度價值的必要指引,是審查工作在一定時期內必須遵循的行動准則。國家知識產權局當前的審查政策經過了實踐和歷史檢驗,符合當前世情、國情。在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加強審查能力建設,進一步壓縮審查周期、強化源頭保護的背景下,應當堅定不移、一以貫之地強化審查政策對審查工作的引導作用。

一、落實中央部署,奠定堅實基礎

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步伐而成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經歷了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實現跨越式發展,迅速成長為世界五大局之一。在我局近四十年的發展歷程中,幾代知識產權人薪火相傳,上萬名審查員齊心協力,取得了公認的成績,為我國的經濟結構轉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家作出了一系列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部署,引領知識產權事業實現了大發展、大提升,開啟了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新征程。尤其是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對專利審查工作作出了部署,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強審查能力建設,進一步壓縮審查周期、強化源頭保護﹔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了壓縮周期,消除積壓的具體目標任務。在這樣的形勢下,我們要拿出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實,堅定不移地推動知識產權事業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

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隊伍中,專利審查員有1.4萬余名,碩士以上比例超過70%,覆蓋了所有技術領域。這支隊伍長於對發明創造的理解和對技術事實的認定。但是,如果這麼龐大的一支隊伍對專利法沒有統一的認識和理解,不但會無法避免出現審查程序不統一和結果不一致的情況,更無法有效形成合力去實踐各項工作措施,去完成黨中央和國務院交辦的任務。因此,在專利審查工作中,必須統一理念,強化政策引領,以保証審查質量,從源頭上為專利權的保護提供堅實的基礎。

二、立足工作實際,發揮政策導向

專利制度的誕生是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為社會創新活動提供動力。專利制度“公開換保護”的核心是保証價值交換的實現,本質上是“公開換權利”,也就是公開符合授權條件的發明創造,以換取與之匹配的權利。法律規定申請人以清楚、完整、能夠實現的方式公開一個具有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發明﹔作為交換,政府授予發明人帶有時間界限的排他性權利——專利權。對發明專利而言,審查工作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判斷申請相對於現有技術是否做出了貢獻,權利人所換取的權利與其做出的創新是否匹配。在此基礎上,我們還要保証專利文本能夠為社會所理解和利用,從而增加社會財富﹔權利要求應當起到明確的公示作用,避免社會公眾的無所適從。毫無疑問,三性條款與其他條款各司其職,共同實現制度價值。

創造性是三性條款的核心,是對發明高度的要求。從創造性概念的初現端倪到其為成文法所採納,經歷了一百余年的時間。其后,其具體判斷標准更是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可見,創造性的判斷是一個復雜且隨著科技的革新而不斷發展的課題。如何客觀地評判發明的創造性高度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我們在判斷創造性過程中主要採取的“三步法”雖不是唯一的判斷方法,卻是當前世界公認的客觀且具操作性的手段。我們不僅堅持這一基本方法,也在不斷地給其賦予新的內涵。在原《專利審查指南》對客觀評價創造性、避免“事后諸葛亮”做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2019年《專利審查指南》的修改進一步從審查規則、舉証要求等方面完善了“三步法”的相關規定,規范了審查員理解發明的一般路徑,從而進一步保証了創造性評判的客觀性。這些調整是我們針對審查實踐自檢所發現的突出問題以及聽取社會反映的集中問題而對審查標准作出的積極回應,是對審查政策、審查標准的豐富和完善。

我們的審查政策目標很明確,就是通過審查過程和審查結論體現專利法的制度價值。發明專利審查的最終目的是對每件申請做出應否授權和應當授予何種范圍的權利給出實質回應。在我們的審查政策中,三性評判為主線的全面審查並未排除某些條款的適用,其要義是要求審查員切實履行實質審查的責任,對上述問題做出判斷結論,而不是僅僅針對形式問題或因個人主觀理解的問題就輕易地駁回申請。三性評判為主線的全面審查強調的是審查的全面性和客觀性,各法條之間形式和實質性的聯系,以及法律價值在審查工作中的體現。例如,在“三步法”中,僅根據區別特征來確定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而不考慮其對應的技術效果能否實現,則很有可能會出現對在后的驗証結果進行審查的問題,進而可能導致違反先申請制這一專利法的基本原則,對整個制度價值和社會公眾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而此時如果割裂地用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撰寫要求的條款進行審查,又會造成行政程序的明顯延長,專利授權最核心的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無法及時有效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更無法完成提質增效的任務。法諺道:“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司法如此,行政更是如此。我們在執行審查政策時,萬不可脫離行政工作的特點和世情、國情以及技術領域的特點而空談理論,否則我們的專利審查工作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三、保持政策穩定,統一標准執行

我們當前“三性評判為主線的全面審查”這一審查政策是落實專利法立法目的、保障專利制度價值在審查工作中得以體現的重要政策手段。這一審查政策的形成不僅僅是基於我們近四十年積累的深厚審查文化和豐富經驗,更是歷史上我們對自身工作的不斷反思和面對新問題新情況不斷調整、摸索而得到的正確航向。

審查政策是一個周密科學的體系,制定過程經歷理論和實証研究論証﹔專利局各部門單位自上而下的審查業務指導和審查標准執行一致工作確保了政策落實到位、執行整齊劃一﹔內部質檢和外部反饋為審查政策的進一步調整提供參考和依據。實踐証明,目前的審查政策是積極有效的。正是各審查部門、各審協中心積極發揮了審查政策的引領作用,才使得我們在申請量連年大幅增長的情況下依舊能夠保証審查周期和質量,審查工作的總體社會滿意度得以穩步提升。調查數據顯示,在我們提倡實質審查審實質、推行現有審查政策以來,社會公眾對發明專利審查工作的滿意度提升量在我們各項審查工作中名列前茅﹔對“審查意見通知書說理清楚、充分”的單項調查滿意度提升尤為明顯。可見,社會公眾對我局注重實質審查的審查政策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確保審查政策的穩定性和標准執行的一致性是一切工作措施的保障。全局上下應在今后的工作中保持定力,始終如一地堅持、強化當前審查政策的引導,為提質增效任務的完成、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工作部署打下良好的基礎。(作者系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業務管理部部長)

(責編:呂騫、趙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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