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書記報道集 | 給安徽省委書記留言
人民網北京5月31日電 (楊高宇)近日,一名網友給安徽省委書記留言,舉報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門前有人佔道經營攤點,擺賣“特濃蘇”、“特濃香”等奶制品。“‘特濃蘇’跟‘特侖蘇’除一字之差外,其包裝及顏色等幾乎一模一樣,足以以假亂真,”網友稱,有些人在此購買牛奶是為了看望病人,“親朋好友花了錢,病人卻不敢食用,真是害人不淺。”
28日,中共淮南市委就此答復稱,接到網友舉報后,工商部門組織執法人員對淮濱路進行檢查,發現佔道經營水果攤上和一戶持照經營戶有和“特侖蘇”牛奶外包裝相似的“特濃蘇”風味飲料,該產品的外包裝和正宗的“特侖蘇”牛奶近似,據攤主交代,這些假冒的產品都是一個流動送貨車送來的。回復介紹,工商部門將以此為契機,加強對流動送貨車及臨時攤點的巡查,對食品經營戶嚴格索証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網民留言】
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門前(淮濱路)佔人行道經營攤點,賣“特濃蘇”“特濃香”等牛奶制品,跟“特侖蘇”除一字之差外,其包裝及顏色等幾乎一模一樣,足以以假亂真,不仔細看或眼神不好的還真以為是“特侖蘇”,有些人在此購買是看望病人的,親朋好友花了錢購買,消費者卻不敢食用,真是害人不淺,請淮南關部門檢查核實其真偽,讓百姓買到放心食品。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田家庵區工商部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淮濱路進行檢查,共檢查11戶,其中無証水果攤點3戶,持照經營戶8戶,發現淮濱路佔道經營水果攤上和一戶持照經營戶有和“特侖蘇”牛奶外包裝相似的“特濃蘇”風味飲料,該產品的外包裝和正宗的“特侖蘇”牛奶相近似,中間只是一字隻差,一般人不注意很容易混淆。在一持証經營戶店中發現“特濃香”、“高鈣奶”等仿冒產品,經查驗經營戶的票証通,發現該批產品是由大通一批發戶銷售,已移交大通工商分局進行查處。另外還發現仿冒“中綠粗糧王”、“蒙牛”牛奶的飲料及奶制品,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對涉嫌假冒“特濃蘇”、“特濃香”、“粗糧王”、“高鈣奶”等風味飲料共計28箱當場給予暫扣。據攤主交代,這些假冒的產品都是一個流動送貨車送來的。工商部門將以此為契機,加強對流動送貨車及臨時攤點的巡查,對食品經營戶嚴格索証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中共淮南市委 2013年5月28日
【網民留言】
尊敬的張書記你好,我是安徽省阜南縣許堂鄉的一名老百姓,我為了女兒的戶口已經等了8年了,到頭來孩子上學耽誤了,不能上正規的公辦學校,可就連民辦的現在也有問題了,我等了8年的戶口竟然在網上查不到的,我們一家都是在外務工的,一年裡難得有機會回家,回去問了派出所他們說漏網了,可是我們又等了一年多,到現在還是沒有結果,不是人不在,就是去開會,反正你就是找不到人,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麼政府機關的辦事效率怎麼就是這樣的,我說的事情在我們那裡不是少數,還有一點我沒搞明白為什麼上戶口一定要鄉長簽字,戶口不是歸派出所管的嗎,有人可以有幾個戶口,老百姓上一個戶口為什麼這麼難,我是頭生孩子,是個女孩,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您2013年2月17日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阜南縣許堂鄉一村民孩子上戶口問題”,阜陽市委高度重視,有關負責同志及時批轉阜南縣辦理。現將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新生兒入戶問題,當事人隻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証、戶口本和新生嬰兒出生醫學証明,即可到派出所辦理新生兒入戶。在網上查不到孩子的戶籍,是否是在公安戶籍網上查詢的,如果在公安戶籍網查不到戶籍,這可能屬於微機漏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本(原始憑証)到轄區派出所進行補錄。 關於網友反映到派出所辦事找不到人,經查,許堂鄉派出所每天都有兩人值班,且24小時在崗。 中共阜陽市委 2013年5月27日
【網民留言】
我們鄉村醫生天天起早貪黑的忙,積極響應和執行上面傳達的各項公共衛生服務,現在收入比以前下降的很多,可是醫療風險去越來越大,天天提心吊膽的,可以說基本上都是驚弓之鳥了,反而加重了病人的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原先能解決的問題,不需要檢查的,現在都不敢干了
答復意見:
網友: 您好!現將反映的鄉村醫生的醫療風險、養老保障及補償渠道與標准等問題回復如下: 1、醫療風險 我省的村衛生室實行一體化管理,即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的設置、人員、業務、藥械、財務進行統一管理,但村衛生室的法律責任獨立、財務核算獨立。因此,村衛生室的醫療風險由村衛生室及其鄉村醫生承擔。 一些地區在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工作中,由鄉鎮衛生院向一體化管理村醫收取執業風險抵押(保証)金,用於村衛生室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賠付。我廳《關於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皖衛農〔2009〕80號)要求:“已經實行執業風險抵押(保証)金制度的縣(市、區),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制定資金管理方法,明確資金的用途及退還方式等,加強監管,保証資金安全。”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為減輕村衛生室及鄉村醫生對醫療糾紛的賠付壓力,旌德縣、來安縣等地採取購買醫療責任保險、互助共濟分攤賠付等方式進行了有益地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們曾於2011年將上述地區的有關文件轉發各地,供各地借鑒學習。巢湖市、無為縣、懷寧縣等地政府通過支持村醫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方式,增強村醫抵御醫療風險的能力。我們將進一步總結推廣各地好的做法,指導並督促各地結合實際建立村醫醫療風險的防范與化解機制。 2、養老保障 為建立養老保障,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意見》(皖政辦﹝2011﹞61號)要求:“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村醫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條件的村醫發放養老保險金。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到齡退出的村醫,允許其個人賬戶按規定一次性補交15年養老保險費后,按月領取養老金。對連續從事村醫工作10年以上、到齡退出的村醫,按每月不低於300元的標准發放生活補助,補助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統籌解決。” 3、補償渠道及標准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為保障村醫的合理收入,省政府辦公廳皖政辦﹝2011﹞61號文件規定:按照補助水平與當地村干部補助水平相銜接原則,根據村衛生室和村醫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多渠道予以補償,具體補償渠道為:對村醫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實際工作量,年初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35%(2012年為按常住人口人均8.75元,2013年將提高)預算給村衛生室,年終根據考核的實際工作量進行結算購買﹔對村醫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收取一般診療費,由個人和新農合基金進行支付﹔村衛生室實行藥品零差率的補助,省財政按每1000個農業戶籍人口每年補助村衛生室5000元。各市、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補助。 村衛生室及村醫的補償(助)採取預撥與考核結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放,針對以往發放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省財政廳、衛生廳5月21日印發了《關於村醫服務補助資金全面實行打卡發放的通知》(財社字〔2013〕656號),保障補償政策的落實到位。 從網友反映情況來看,部分地區鄉村醫生醫療風險的化解、養老保障的建立等工作尚未落實。至於鄉村醫生的收入,與所在村享受補償(助)的人口數量、村衛生室人員數及績效考核等情況有關,各地不盡相同。我們將按照基層醫改的職責分工,加強督導,並請省醫改辦、人社廳、財政廳等部門加大支持力度,共同促進鄉村醫生各項支持政策措施的落實,切實保障鄉村醫生的合理待遇。 安徽省衛生廳 2013年5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