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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2020年03月18日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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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从立项、实施、经费管理、结题验收、成果应用、绩效评价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

《办法》要求,软科学研究应当遵循科学研究的规律和方法,围绕知识产权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旨在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办法》调整了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方式,明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围绕省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知识产权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影响知识产权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开展研究;一般项目围绕省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等方面具体问题开展研究;指导项目由研究团队根据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发展实际,自主提出研究任务,经省知识产权局审定后,纳入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省知识产权局根据知识产权发展需要和工作安排,确定年度软科学研究重点方向,分别通过定向委托和公开申报的方式组织立项。

《办法》规定,省知识产权局对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建立绩效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包括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学术影响、应用效果、报告质量等。绩效评价良好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后续项目立项、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研究成果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内容、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形的,将撤销项目,责令退回经费,并将有关信息记入社会信用体系。

《办法》强化了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明确规定对于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由项目承担单位配合省知识产权局起草专报,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办法》自2020年3月15日起施行,2013年发布的《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责编:林露、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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