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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研究报告出炉 提出“四治”理念

2019年12月12日16:19 | 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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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林露)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我国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大国。今天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集中对年度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的主要工作进行了梳理,从法律保护实践、平台自治体系、社会共治格局、技术能力升级等方面,重点对保护工作涉及的主要特点、数据情况、治理困境等问题开展研究分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要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刚刚过去的“双十一”购物节活动当天,仅“天猫”平台买卖成交额就达到2684亿元,连续10年实现成交额突破式增长。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极具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当代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蔡裕东介绍说,我国网络零售额连续六年居世界第一,今年1-8月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全国网上零售额64393亿元,同比增长16.8%,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44%。“我国电子商务规模和网络零售额不断扩大,离不开政府、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的积极保护,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严厉打击。”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副司长曹红英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重点区域电子商务领域专项行动,加大线下源头追溯和打击力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有效遏制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2018年共办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33025件,同比增长66.4%。“希望电商平台、权利人、消费者、社会公众等多方共同参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共同推动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为加大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国经验”和“中国样本”的国际影响力,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选取了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主流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作为分析样本,研究并发布了《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

经过研究,报告得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结论:

第一,通过完善保护规则体系加强保护。研究发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已制定并发展了一套完整的平台规则体系。各主流平台管理者通过信用评价体系、违规处罚体系、技术数据应用等方式实现平台有效调控和管理,实现平台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高效运转。

第二,通过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加强保护。这是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的变革方向,也是治理亮点。例如,政企合作方面,长三角和泛珠三角13省(区、市)也已建立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并依托电商平台的网络交易大数据,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平台及权利人合作方面,阿里巴巴开发的全球首个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权利人共建平台”正式上线,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第三,通过不断加大打假防假技术研发和应用投入力度加强保护。以阿里巴巴为例,2018年开创性地将语义情感分析、商家全景视图、直播防控体系等新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虽然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各项数据、指标持续向好,但依然面临包括跨境维权、平台治理等等问题。

报告提出法治护航、平台自治、社会共治、智慧之治的“四治”理念。即依托于法治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完善的平台治理体系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电商平台、权利人、消费者等各方共享共治格局初现;技术创新驱动治理手段升级。

报告建议,应加强合作与对话、促进创新与升级,通过广泛联合和共同关注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依托日新月异的技术手段、齐心协力的共同治理和日臻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与规则体系,为全球共治提供新方案,为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责编:林露、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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