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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非遗难传承 建议进行“保护性生产”(图)

2013年09月26日09:39    来源:西部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传承 建议进行“保护性生产”(图)

华阴老腔在华山进行专场演出。

华阴老腔在华山进行专场演出。

“华阴老腔在没有大舞台之前也只是地方的家族戏,有了专场舞台之后,华阴老腔不仅红遍全国还解决了传承难题。”9月25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在审议《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议案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舞台和展示场所。

“名录式”保护 保障非遗经费

陕西省文化厅厅长刘宽忍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需要一定的财力投入作为保障。目前,陕西省10个市中只有5个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于缺乏正常保护经费,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不少珍贵的非物质任何遗产得不到及时抢救保护。

为使陕西丰富的文化遗产得以更好地传承,省文化厅起草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名录式”保护,即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予以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依情形实施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传承性保护等。

及时传承需场所 也需与时俱进

“除了保护,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舞台和场所也是应该细化的内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王勇在审议条例时提出,场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极为重要,“华阴老腔在没有大舞台之前也只是地方家族戏,之后上了白鹿原话剧,现在又有了表演专场,传承问题也在逐渐解决。”

王勇说,政府不仅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场所,也要为传统艺术表演者提供相对稳定的工资收入,让他们能生活,能继续传承下去。

他还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的基础上必须适应时代,要激发年轻人的兴趣,与时俱进,“如果你把几千年的东西原原本本的搬到现在,虽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谁会去看?”

秦腔、华阴老腔等表演项目能够通过舞台展示,那陕西泥塑、民间剪纸又该怎么传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徐蔚葳建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比较好的载体是博物馆,“条例应该鼓励民间各类博物馆的建设,政府给出一定的支持。”

建议对非遗进行“保护性生产”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杂技,传统医药、立法等。

然而,各个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前景差异性很大。“像书法、舞蹈、美术,大家学的很多,基本不属于需要抢救性保护的类别。”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孟建国建议,条例应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指导。

“生产是最好的保护。” 孟建国说,能够进行商业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有人学,这就不存在传承问题,“例如华阴皮影,这几年开发的很好,甚至成了陕西对外的礼物,对这类项目就该鼓励生产。”

“另外一些老艺人的老技艺,没有什么商业开发的价值,社会上没有人管,这就需要政府重视起来。” 孟建国称,他希望条例更加注意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沈晓芳

(责编:葛蕾(实习生)、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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