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在德国赢得针对中兴LTE基站专利禁令--知识产权--人民网
人民网>>知识产权

华为在德国赢得针对中兴LTE基站专利禁令

2013年03月20日08:34    来源:通信世界网    手机看新闻

  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于2013年3月15日就首起中国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进行了宣判。华为赢得了针对竞争对手中兴的禁令,除非中兴在上诉法院获得案件中止的裁决,或者中兴同意向华为支付许可费,否则该禁令将使得中兴不能在德国销售其4G基站。

  德国知识产权专家Florian Mueller日前在专业网站Frosspatents刊登关于本案的评论文章,指出,今天的判决是中国高科技企业创新的证据,对华为而言,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成就。它进一步证明,在曼海姆法院,是绝对有可能赢得专利禁令的,包括基本专利。

  同时,他也指出,华为此次在德国基本专利诉讼的胜利,足以证明其比三星更加成功。据了解,近两年来,三星在曼海姆法院控告苹果公司侵犯其蜂窝技术基本专利的5件案件中,到今天尚未有一场获胜。

  以下是评论全文:

  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于2013年3月15日就首起中国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进行了宣判。华为赢得了针对竞争对手中兴的禁令,除非中兴在上诉法院获得案件中止的裁决,或者中兴同意向华为支付许可费,否则该禁令将使得中兴不能在德国销售其4G基站。仅凭此次德国基本专利诉讼的胜利,已经足以证明华为比三星更加成功。三星公司近两年来,在曼海姆法院控告苹果公司侵犯其蜂窝技术基本专利,前三件案件败诉,第四件案件中止(第五件案件虽然还在进行中,但三星最多只能获得赔偿)。苹果在最近向FTC提出的意见书中指出:就全球范围来看,三星公司和谷歌公司就基本专利发起的诉讼,三星只赢得了八件案件中的一件,谷歌只赢得了十件案件中的一件。

  由于个人排期冲突,我没有亲自参加3月15日曼海姆法院的宣判(尽管我参加了之前所有我报道过的其他案件曼海姆法院的宣判),但判决结果的信息来源绝对可靠,并且我也参加了2012年12月中旬的庭审。诉讼双方公司应该很快就会将结果通知各自的股东。就中兴公司而言,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竭力辩护自己的“数据卡”(USB 调整解调器)不侵权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中兴公司的“数据卡”对发明专利的侵权实现还没有到颁发禁令的程度。华为和中兴在全球针对运营商的基站销售市场竞争激烈,“数据卡”作为终端产品只是相对规模较小的商业领域而已。

  EP2273818专利——“一种密钥衍生功能”,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标准-LTE领域的基本专利,华为在权利要求1、7、12上获得了胜利。主审法官Andreas Voss,Lembach,Schmidt法官判令中兴禁止销售如下产品:

  1. 实施权利要求1的基站,除非中兴公司采取了避免造成方法权利要求侵权的规避措施;和

  2. 基站部件作为终端设备目标基站发挥作用,并且这些部件侵犯了权利要求7;和

  3. 基站部件作为终端设备原基站发挥作用,并且这些部件侵犯了权利要求12;

  该判决可以上诉,但是华为可以在上诉期间要求执行该禁令,前提必须提供100万欧元的担保。

  权利要求7和12是产品权利要求。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禁止出售或者提供满足如上条件的设备的理由。如中兴不执行,将被视为藐视法庭,并处以每次高达25万欧元的罚款(这通常是指每次出货给某一客户,而不是按照每件产品计算)或者长达6个月的监禁处罚(多次不服从,累计监禁处罚不超过2年)。

  权利要求1是方法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的直接侵权仅发生在当客户(本案中,即运营商)实际上使用ZTE的基站并在4G兼容模式下运行,但不包括他们仅用3G(UMTE)和GSM模式使用基站的情形。本裁决亦通过如下方式排除间接侵权,要求中兴:

  1. 在任何给其客户的报价中作出“明确和显著地声明”,说明中兴需要从华为获得许可,才能实施权利要求1(即,在 4G/LTE模式下运行基站);和

  2. 如向客户销售此类基站,则客户(即运营商)需承诺向华为支付合同罚款50,000欧(或多次违反情况下,每次罚款25,000欧)

  如果中兴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做出声明,或者在合同中向客户承诺承担可能导致的侵权责任,那么ZTE继续销售相关产品,就会因为对于权利要求1的继续侵权行为而面临法院的制裁。我相信中兴公司将遵守所有的这些要求,并很有可能从华为获得许可。或者,中兴可以尝试Apple与Motorola案件中奏效的方法——根据德国Orange-Book-Standard框架的要求,就涉案专利更新对华为的报价,或者就整个无线技术基本专利组合更新报价。如果中兴采取这种方法,那么上诉法院很有可能在未来认定:更新报价后,仍然执行禁令是对专利权的滥用。但就本案审判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而言,法庭认为中兴向华为做出的报价是不足的。

  今天的判决是中国高科技企业创新的证据,对在德国的华为首席外部律师Christian Harmsen先生(Bird &Bird律师事务所)而言,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成就。它进一步证明:在曼海姆法院,是绝对有可能赢得专利禁令的,包括基本专利。据悉,Nokia 很有可能在下周二在针对HTC的案件中取得胜利。曼海姆法院近期就无线专利,做出了很多不侵权的判决,并且就许多诉讼专利有效与否仍存在疑惑的案件,做出了案件中止的判决。我个人并不同意“曼海姆法院在欧洲,差不多等同于德州东区法院在美国的说法”。美国德州东区法院可以说是臭名昭著的偏向于专利权人。如果说曼海姆地区法院是偏向专利权人的,但也仅限于有理由的支持。它解决专利侵权诉讼非常快速,法院拥有无线专利领域的技术专家。如果你拥有一项好的专利,权利要求覆盖广泛而适度,不会被在先技术挑战;如果你的对手在德国市场上获得了不菲的销售收入,除了拿到赔偿之外,你还期望获得禁令救济,曼海姆法院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之——很多案件都获得了高效的判决。华为暂时一洞领先。如果你对自己的案件不是那么有信心,那么你很可能就会失败,或者案件被中止几年。对信心不足的案件,还不如在偏远地区,由技术理解能力相对不足的陪审团进行审判。

  下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将就另外2件华为诉中兴4G专利诉讼做出判决。根据我一月底参加的合并庭审,很有可能还有一件专利会被判中兴侵权。

  注:作者:Florian Mueller担任微软和甲骨文的顾问,长期关注知识产权问题并跟踪德国专利法院的庭审和判决,在第一时间进行独立报道。

(责任编辑:魏艳、马丽)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