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呼吁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得到超过30名全国人大代表的署名,正式获得通过,成为北京团的议案。目前已有13省份的人大代表准备了相关议案或建议,呼吁国家尽快将自然保护地法列入立法计划。
在北京代表团最终立案的四份议案中,有一份是北京市教委主任闫傲霜提出,超过30名代表署名的“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
议案中,闫傲霜提到,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正处最佳时机。从2004年开始,我国就开始起草第一版《自然保护地法》草案,此后先后更名为《自然保护区区域法》和《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准备工作已历时10年。
去年《自然遗产保护法》被列入立法计划,闫傲霜表示,由于这部草案在范围覆盖、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上仍需做出重大改进、完善才能实现保护目标,因而未能在2012年通过全国人大立法。
据悉,今年人大会议中,除北京外,有另外12个省份的人大代表准备了自然保护地法立法的议案。政协会议中,10名政协委员表达了支持这一立法的态度,政协方面共提交了3份相关提案,其中一份提到,应由第三方机构参与《自然保护地法》立法工作。
建议
北京团议案中,闫傲霜提及民间起草的一份《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在其提交的议案中,也附加了这份草案的基本框架内容。
建议1 环保部专职负责监督
现状:现有自然保护地由林业局、环保部等十几个部门进行管理,各部门既合作又竞争,无法制定统一的保护规划并实施有效管护。
建议:保留现有多部门管理形式,加强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和监督,并鼓励社会参与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综合管理部门不再参与具体管理。
建议将环保部目前管理的15%自然保护区转由其他部门管理,环保部专职负责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
建议2 扩大自然保护地面积
现状:现行严格的自然保护策略,导致保护地分布格局失衡,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保护工作。
建议:扩大保护面积,将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公园等提供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的范畴。
将自然保护地分为四类,保护程度分为“不允许人类干扰”、“允许合理人为保护措施”、“有人类干扰,无直接利用资源”、“有人类干扰及有限制的资源利用”。
建议3 限制保护地垄断经营
现状:一些自然保护区由于缺乏生态补偿机制,许多重要区域缺乏经费,无法实现有效保护;一些位处生态功能重要的贫困省份,保护工作负担过重。
建议:自然保护工作本身可以创造约20万人的就业机会,同时通过增强当地社区自我管理能力,限制垄断经营,还可以为当地居民(大部分为贫困地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助力当地社区“收入倍增计划”。
对话
“立法要注重保护百姓利益”
对话人物:阿来,全国人大代表,作家
新京报:四川省提交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情况怎么样?
阿来:我们已经找到了30多个人联名,上交给团里了。大家都很支持这个议案,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议案。下一步是否进入立法程序就要看人大的,我们现在主要是提出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立法还需要人大立法机构来做。
新京报:你是一名作家,为什么要支持这份环保议案?
阿来:我原来都知道一些,我常跑青藏高原等一些地方的自然保护区,跟他们都很熟,我跟一些环保NGO也常合作做一些事情。
环境问题大家都感同身受,一般的代表,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写一个一般性的建议也没什么不可,也算是履职,而现在已经事先有专家的研究和劳动,肯定是很好的资源。
新京报:你觉得现在自然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上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阿来:之前的《自然遗产保护法》还是偏重于政府做什么,怎么做,当地的老百姓、社区参与的很少。老百姓总是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中非常被动。
比如一个风景区,赚钱的都是外来的酒店、商家,当地老百姓是不可能建五星级酒店的。自然保护,老百姓是要付出代价的,需要放弃很多机会,他们没有受益,没能分享社会的进步,这种情况下,他们怎么能自觉支持这种保护呢?
释疑
自然保护地少系雾霾天原因之一
在解释为何急需就自然保护地立法时,闫傲霜还说,目前,我国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地正在遭受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加上分布格局不合理,很多重要区域没有建立足够的自然保护地,致使我国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衰退,环境自净力降低,水资源匮乏,沙尘暴、沙漠化、石砾化、雾霾、泥石流、极端气候现象等自然灾害日益频繁,因为生态导致的GDP损失每年数以亿计。”
闫傲霜介绍称,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地8000处以上,虽然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8%,但普遍管理薄弱,布局不合理,很多重要区域没有建立足够的自然保护地,难以有效地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例如,我国中东部地区自然保护地覆盖大部分不足5%,这是2013年1月份该区域大规模爆发雾霾天气的重要成因之一。”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金煜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