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 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不仅监督国际贸易,也管控美国国内的州际贸易,因此执法对象不仅是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假知识产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一直以来受到世界各国的诟病。 矛头瞄准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尤其华为、中兴通讯、海尔集团这些知识产权能力在中国首屈一指的企业。
显而易见,“337调查”作为阻挡中国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的一种非贸易壁垒手段,正在得到不断加强。
近两年,中国企业遭受“337调查”案件中9成以上涉及专利,应诉门槛不断提高,维权成本与维权难度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