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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識產權“同保護”優化營商環境

2020年05月14日08:49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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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貿易環境日趨復雜的今天,對不同市場主體實行知識產權同等保護,不僅是應對復雜國際經濟政治形勢,維護全球貿易秩序,推進全球化的重大舉措,更是我國深化改革開放,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客觀需要,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201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對此提出明確要求,健全涉外溝通機制,塑造知識產權同保護優越環境。

 在筆者看來,知識產權同保護是指對各類主體主體和個人實行平等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因訴爭主體的性質、類型、來源、大小而區別對待、歧視對待。知識產權同保護是指對內外資企業、大中小企業、國有集體民營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非盈利組織等市場主體和個人知識產權權益的同保護,是貫穿在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整個過程的同保護,是對各類市場主體在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權利、機會、規則等的同保護,是對各類場場主體和個人知識產權權益的平等、相同、一視同仁的保護。

 首先,知識產權同保護代表著對市場主體和個人適用相同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知識產權司法審判規則以及知識產權訴訟賠償方法和標准。正在修改的專利法規定了專利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故意專利侵權可適用最高5倍賠償的規定。我國2019年初建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主要審理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上訴案件,統一了知識產權案件審理標准。知識產權法院知識產權案件“三審合一”納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實現了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和人員專業化。在審判實踐中,我國知識產權案件賠償數額逐年提高,據《2018年專利調查報告》顯示,法院對外資企業賠償額度10萬元至50萬元比例達28.2%,50萬元至100萬元達13.2%,均高於內資企業的11.7%和 12.2%。一些涉外高額賠償案件也不斷涌現,進一步表明了我國對中外企業知識產權同等保護的態度。

 同時,知識產權同保護代表著對市場主體和個人適用相同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程序。我國相繼頒布了《專利行政執法辦法》《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規章,尤其是國家知識產權局2016年專門出台《關於嚴格專利保護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嚴格專利保護的具體措施。有關部門積極推進“劍網”“紅盾網劍”“清風”“閃電”等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網絡、交易平台、郵遞快件、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侵權盜版假冒行為。此次《意見》要求,完善涉外執法協作機制,加大工作協調力度,進一步加強我國駐外使領館知識產權對外工作。選設海外知識產權觀察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健全重大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信息通報和應急機制。

 組織開展我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調查,研究建立國別保護狀況評估機制,推動改善我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這將大大提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同保護的能力。

 當今世界,知識產權已成為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制度保障,也成為后發國家追趕發展的新動能。全球范圍內的科技創新合作日益緊密、技術流動日趨加速,經濟、科技全球化帶動了知識產權制度的全球化,也帶來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全球化。知識產權同等保護、轉移擴散、惠益分享是知識產權制度的基本主題,實行知識產權同保護是世界經濟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內容。

我國要參與和推動國際規則制定完善,推進知識產權同保護。要積極參與、維護和完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規則,在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在知識產權平等、相同、一視同仁保護上發揮積極作用。積極推動將新技術、新業態納入知識產權保護客體范圍。推動專利信息公開制度完善,惠及各類市場主體。推動可復制可推廣知識產權運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經驗國際化,支持發展中國家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助推經濟社會發展。

開展知識產權同保護工作要與“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相協調。強化對不同市場主體的同保護,要嚴格知識產權司法和執法標准,除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審判外,知識產權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還要制定細化知識產權案件法定裁決標准,尤其是要對10萬元-500萬元的法定賠償有明確賠償的情節和標准,全面建立技術調查官隊伍,強化知識產權案件庭前調解。知識產權行政機關要主動作為,對於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綜合運用知識產權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市場主體自我保護等多種渠道形成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力。要加強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管理引導,壓減知識產權審查、確權維權周期,實現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的協調聯動,尤其是研究制定知識產權法院確定重大案件或者訴訟額超過一定規模案件知識產權有效性的規則,防止循環訴訟。

要切實發現和解決知識產權同保護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對部分跨國公司優待保護,對中小企業保護力度弱,對民營、集體企業保護不足,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體系重組后運行還不順暢等問題。要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司法証據規則,研究建立與懲罰性賠償制度配套的侵權損害評估制度等,並使其與方法專利侵權舉証責任倒置制度相協調。要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知識產權自我保護能力建設的引導,重點加強大中型企業內部知識產權法務和管理機構建設。針對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建設,要明確省市縣知識產權執法的事權,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專職隊伍,明確執法部門調查權、詢問權、處罰權。

 另外,我們要堅決反對知識產權狹隘保護主義。知識產權狹隘保護主義體現在隻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而不保護他人的知識產權,隻要求他人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而自己不保護他人的知識產權。在世界經濟、科技全球化的今天,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是阻擋不了知識產權發展大趨勢的,採取知識產權狹隘保護主義隻能使自己陷於孤立。在世界貿易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等國際組織框架內,我們要積極參與到多邊與雙邊貿易談判中,要旗幟鮮明反對知識產權狹隘保護主義,大力推動知識產權同保護。(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 宋河發 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 武晶晶)

(責編:林露、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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