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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人的商標煩心事兒

2019年08月27日09:59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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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自媒體人的商標煩心事兒

近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蓬勃發展,以微博、微信、視頻網站等互聯網平台為陣地的自媒體人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如今,在各行各業都存在大量具有一定影響力的自媒體用戶,憑借著自身品牌效應衍生出了巨大的市場經濟價值。俗話說“人紅是非多”,很多自媒體人在自身知名度不斷提升的同時,紛紛遭遇了商標煩心事--有的因為沒有及時進行布局而被他人鑽了空子搶先注冊商標,有的則是在尚未布局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令其苦不堪言。

近日,視頻網站嗶哩嗶哩(bilibili)知名“UP主”敬漢卿遭遇“碰瓷維權”一事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多名網絡“大V”用戶也相繼曝出遭遇商標搶注。“惡意搶注商標的實質是對他人商譽或聲譽的盜用或者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佔用,必然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了自媒體人的權益。”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趙虎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媒體人在給廣大網友提供高質量的內容的同時,要注重對於自身商標權利的維護,尤其是對於自己長時間使用的有一定商業價值的賬號名稱要及早申請注冊商標,避免遭遇“碰瓷維權”的糾紛以及“無權可依”的尷尬。

遭遇搶注 不堪其擾

“我被告知不能用我名字了”,8月2日,敬漢卿在嗶哩嗶哩上發表一則個人動態並附上了一封名為“‘敬漢卿’商標侵權通知函”的郵件截圖。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下稱知橋電子)在通知函裡聲稱,其為第31259902號“敬漢卿”商標的持有人,敬漢卿“目前所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敬漢卿’已侵犯到我方注冊商標專用權”,並表示希望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將會委托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台查封其“敬漢卿”相關公眾號。

“正如敬漢卿的遭遇一樣,很多商標搶注者會通過向平台發函等方式,告知入駐平台的自媒體人存在商標侵權行為。”趙虎表示,這種情況下,相關平台可能會迫於壓力收回或者暫停自媒體人使用其賬號,使得自媒體人不得不暫時或永久停用自己的賬號,導致多年的持續使用與苦心經營付諸東流。

“我是papi醬,一個集美貌和才華於一身的女子。”2016年,“網紅”papi醬在事業上升期授權其關聯企業在自媒體運營的核心項目及相關商品或服務上提出了4件“papi醬”商標的注冊申請,但因已有他人在先確權的“PAPI醬”及“PAPI”等商標而遭遇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尷尬,papi醬隨后展開權屬追索卻未能如願。

“自媒體人在其賬號名稱被他人在與該賬號不相關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搶注為商標后,還會造成自媒體人在擴大使用方面的障礙。”趙虎指出,遇到這種情況,雖然自媒體人可以繼續在相關自媒體平台上使用其賬號,但是其商業布局與發展將會受限。如對於papi醬本人及其關聯企業而言,在涉及自媒體運營的核心項目及相關衍生領域類別上,他人在先申請的多件“PAPI醬”及“PAPI”商標不但成為了其進行商標布局的障礙,未來其是否會因商標缺位而產生侵權糾紛亦不可知。

“一些人惡意搶注、囤積注冊商標,是打著‘碰瓷維權’的如意算盤。”趙虎表示,“一些‘有心人’將知名自媒體人的賬號名稱搶注為商標后‘惡人先告狀’,自媒體人要麼被迫改名要麼高價購買商標,‘商標流氓’一通‘神操作’,以超低的成本獲得不菲的利益,這無異於一樁低成本換回高收益的取巧生意。”

未雨綢繆 主動維權

“我有點慌了,立馬咨詢自己的律師朋友,通話之后發現這個事情比自己想的嚴重很多。”敬漢卿表示,在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維權與花點小錢破財消災之間,多數人會選擇“退一步”。而與敬漢卿一樣,很多“UP主”表示因為維權成本高、周期長,面對商標搶注傾向於選擇“破財消災”。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趙虎表示,需要提升法律意識,把這種行為扼殺在源頭上。自媒體人遭遇商標搶注后,可以通過及時提出商標異議申請、無效宣告請求、撤銷申請等途徑,主動積極地去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對於尚未被核准注冊的相關商標,自媒體人可在商標初審公告期內提出異議申請﹔針對已經獲准注冊的相關商標,可以請求商評委宣告該商標無效或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向商評委申請撤銷相關商標。”趙虎表示,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行為,否則便構成不正當競爭。“遭遇商標搶注后,自媒體人也可以通過提起侵權訴訟或者反不正當競爭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今年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修改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注冊等行為和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兩個方面,對商標法進行了個別條款的修改。“修改后的商標法加強了對惡意注冊的打擊力度,強化商標使用義務,明確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並針對惡意注冊、惡意訴訟行為規定了處罰措施,這些都將對規范使用自媒體人的賬號名稱注冊商標、規制搶注行為產生積極影響。”趙虎表示。

“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自媒體人應當提高自身商標意識,事前及時進行布局,事后積極展開維權。”趙虎表示,上醫治未病,相對於事后維權,事先及時編織密實的商標“防護網”,是自媒體人抵御“商標流氓”與“碰瓷維權”的最佳戰術,也是自媒體人進行品牌運營不容忽視的關鍵一環。(本報記者 王國浩)

(責編:林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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