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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農”商標之爭孰是孰非?

2019年08月23日08:51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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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博農”商標之爭孰是孰非?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中博農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博農科技公司)與中博農(北京)牧場建設有限公司(下稱中博農建設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中博農建設公司停止使用“中博農”字號,維持原判。

  中博農科技公司成立於2002年11月,公司經營范圍主要包括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技術咨詢、畜禽牧場的規劃設計等。其中,“施工總承包”是2010年11月辦理的經營范圍增項,“畜禽牧場的規劃、設計﹔畜牧設備、養殖設備的技術開發”等是2011年12月辦理的經營范圍增項。

  中博農建設公司成立於2009年12月,企業經營范圍主要包括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2009年12月,中博農科技公司授權周某使用“中博農”字號並成立中博農建設公司。

  中博農科技公司於2010年8月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申請注冊“中博農”商標,服務類別為第37類建筑施工監督、建筑結構監督、工廠建設等。中博農建設公司在法定異議期內提出商標異議申請。商標局於2013年3月作出裁定,對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注冊。中博農建設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2014年3月,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商標異議復審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注冊。2016年,中博農科技公司以中博農建設公司使用“中博農”商號和商標的行為影響其商譽,導致不正當競爭,訴至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中博農建設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中博農”字號,並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中博農建設公司辯稱,其與中博農科技公司在原中博農公司創業期間共同培育“中博農”企業品牌,雙方共同享有“中博農”字號權。中博農建設公司與中博農科技公司雖然長期共存並競爭於同一市場,但穩定的市場競爭秩序已經形成,相關公眾對兩家企業早已形成准確認知並建立市場區分,不會發生市場混淆。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在牧場設計、施工等相關市場上存在明顯的競爭關系,而且就商標權問題發生了糾紛﹔兩家公司使用相同字號,在市場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發生持續的紛爭,也會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導致市場失序。中博農科技公司已經依法取得了“中博農”注冊商標,中博農建設公司繼續使用“中博農”字號,構成了對中博農科技公司相應權益的侵害。據此,一審法院判決中博農建設公司停止使用“中博農”字號。中博農建設公司不服,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查明,中博農建設公司現已獲得與中博農科技公司相同的牧場設計施工、牧場設備銷售等相關行業的經營資質,中博農科技公司與中博農建設公司均認可雙方存在競爭關系,且中博農科技公司已在第37類建筑施工監督、建筑結構監督、工廠建設等服務上注冊了“中博農”商標。中博農建設公司如繼續使用“中博農”商號,容易造成混淆誤認,故一審法院認定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 鄭斯亮)

(責編:林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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