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矯馬”對峙,誰會“落馬”?
因認為青島皇家矯馬潤滑油有限公司(下稱青島矯馬公司)、淄博蘭煉工貿有限公司(下稱蘭煉公司)等涉嫌侵犯了自己擁有的“矯馬”系列注冊商標專用權,日本知名煉油企業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將其起訴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下稱石景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提起侵權訴訟
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原中文名稱為吉坤日礦日石能源株式會社)是日本知名煉油商,主要產品包括各種燃油、潤滑油、特種油等。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在我國擁有多件注冊商標並享有專用權,包括第723297號“JOMO”商標、第892365號“矯馬”商標、第1632202號“矯馬”商標、第721975號“JOMO”商標、第1644106號“矯馬”商標、第1644107號“矯馬”商標等。上述商標核定使用商品主要為第4類“燃料(液態、氣態、固態)、潤滑油、工業用油及油脂”以及第1類“防凍液、防凍劑、剎車液”等。
據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代理人、天達共和律師所律師馮超介紹,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進入中國20余年來,通過其及子公司山西日本能源潤滑油有限公司長期、持續、大規模的使用,相關注冊商標及相關產品包裝裝潢已在相關公眾中獲得了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經調查發現,青島矯馬公司、蘭煉公司等涉嫌存在大量針對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具體包括:青島矯馬公司、蘭煉公司將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JIAOMO及圖”等商標,大規模使用在其生產和銷售的柴機油、汽油機油、齒輪油、液壓油等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同時還將“JIAOMO及圖”等商標大規模使用於產品外包裝、產品手冊、網站頁面、廣告宣傳等﹔青島矯馬公司擅自將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的注冊商標“矯馬”作為其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青島矯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王某在我國香港地區惡意注冊與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無任何關聯的日本矯馬能源潤滑油集團有限公司,青島矯馬公司、蘭煉公司稱受該公司授權並將該企業名稱標注於產品包裝上﹔青島矯馬公司將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的注冊商標“矯馬”的漢語拼音“jiaoma”搶注作為域名jiaoma.com.cn,並利用該網站大肆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將其與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及其產品混同等。
基於此,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向石景山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青島矯馬公司、蘭煉公司立即停止使用“JIAOMO及圖”等被訴侵權商標及被訴侵權包裝裝潢,立即停止在產品包裝及其他宣傳媒介上標注、使用企業名稱“日本矯馬能源潤滑油集團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相關虛假宣傳行為,並共同賠償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344萬余元﹔判令青島矯馬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注冊商標“矯馬”的企業名稱“青島皇家矯馬潤滑油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域名,並由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注冊、使用該域名等。
針對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的起訴,青島矯馬公司辯稱,原告起訴時吉坤日礦日石能源株式會社已不存在,其已喪失了訴訟主體資格,應駁回其起訴﹔青島矯馬公司的產品和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青島矯馬公司在2015年3月后即停止生產帶有“JIAOMO及圖”商標的相關產品,且在其注冊商標“JIAOMO及圖”沒有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無效前,其有權使用該注冊商標,其主觀上並無過錯,不構成商標侵權﹔青島矯馬公司標注注冊商標為“JIAOMO及圖”的防凍劑、制動液、剎車液等第1類商品,是經日本矯馬能源潤滑油集團有限公司合法授權,不構成侵權﹔青島矯馬公司注冊涉案域名沒有主觀上的惡意,亦未通過域名進行相關產品的交易,其注冊該域名不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綜上,青島矯馬公司請求法院依法駁回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的訴訟請求。
紛爭由來已久
事實上,在上述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發生之前,青島矯馬公司欲申請注冊的多個與“JIAOMO及圖”有關的商標被當時的吉坤日礦日石能源株式會社請求宣告無效。
2016年11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曾對第7566775號“JIAOMO及圖”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案作出(2016)京行終2590號終審判決,判決駁回青島矯馬公司的上訴,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2015年12月28日作出的駁回青島矯馬公司訴訟請求的判決,即認定第7566775號商標與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的多個在先注冊商標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依法認定其注冊商標無效。而在2017年11月8日,石景山法院曾應當時的吉坤日礦日石能源株式會社申請,經審理作出凍結青島矯馬公司注冊使用的計算機網絡域名jiaoma.com.cn的財產保全裁定。
此外,在該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開庭審理之前,2018年10月25日,捷客斯能源株式會社曾向石景山法院申請行為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青島矯馬公司、蘭煉公司採取保全措施。經審理,2018年11月19日,石景山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青島矯馬公司、蘭煉公司在參加2018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在上海市舉辦的中國國際工程機械、建材機械、礦山機械、工程車輛及設備博覽會,即“2018BAUMA CHINA展覽會”時,禁止使用“青島皇家矯馬潤滑油有限公司”商號,禁止在潤滑油類商品及相關宣傳中使用“JIAOMO及圖”等3件商標、“青島皇家矯馬潤滑油有限公司”“日本矯馬能源潤滑油集團有限公司”商號及涉案的包裝裝潢。據悉,“矯馬”系列商標案是石景山法院所作出的首例知識產權行為保全案件。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本報將持續關注案件后續進展。(本報記者 祝文明 呂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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