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純燕維權“金龜子”商標被判無效 南京少兒培訓機構向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金龜子”商標案開庭 第三人劉純燕參加訴訟
來源:北京青年報
▲劉純燕(左二)出席庭審 攝影/本報記者 朱健勇
“大風車吱呀吱溜溜的轉,這裡的風景呀真好看……”提起“金龜子”,想必大家都記得陪伴了中國億萬兒童的成長《大風車》節目。然而,“金龜子”這個名字卻引發了商標糾紛。
“金龜子”原名劉純燕,2018年得知在南京有一家少兒培訓機構將其藝名“金龜子”注冊為商標並進行使用,她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金龜子”商標無效,獲得支持。“金龜子”商標的注冊人李某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月17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李某與第三人劉純燕均到庭參加了訴訟。
原告:
金龜子是昆虫
法院經查明,訴爭商標的“金龜子”商標,由原告李某於2013年8月5日提出申請注冊,核定使用在第41類“教育、培訓”等服務上。第三人劉純燕以“訴爭商標的注冊侵犯了其在先姓名權”為由對訴爭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根據各方當事人在法庭調查階段的訴辯主張,該案的爭議焦點為:“金龜子”究竟是不是劉純燕的藝名?訴爭商標的注冊是否侵犯了劉純燕的在先姓名權?
法庭辯論階段,各方當事人圍繞這兩個爭議焦點展開了針鋒相對的辯論。
李某訴稱,“金龜子”是自然界中極普通的昆虫,人們在看到或聽到“金龜子”一詞時,第一反應大多是昆虫。劉純燕作為一個節目主持人或配音演員,其“金龜子”藝名知名度體現在影視娛樂領域,遠遠未達到教育領域的地步。
李某表示,自己在南京地區使用“金龜子”作為早教品牌已經有十幾年,目前其經營的“金龜子早教機構”在江蘇、安徽地區已有9家連鎖機構,具有一定知名度。
被告:訴爭商標
易使公眾誤識 宣告無效
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辯稱,根據劉純燕提交的証據可以証明“金龜子”是其藝名,且在訴爭商標申請日之前在教育、娛樂領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並與劉純燕建立了較為穩定的關系。李某未經授權,將與劉純燕藝名“金龜子”相同的文字申請注冊商標,該行為難謂巧合,具有不正當利用他人姓名實現經濟利益的目的。因此,訴爭商標的注冊和使用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其所標識的服務與劉純燕具有某種特定關聯,從而損壞劉純燕享有的在先姓名權。據此,訴爭商標應予宣告無效。
劉純燕:
對自己姓名權、聲譽造成損害
第三人劉純燕稱,自己從1992年開始,就使用“金龜子”作為其藝名來主持《七巧板》,1995年主持的節目《大風車》當時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影響了幾代人。“金龜子”作為自己多年宣傳和使用的藝名,相關公眾、媒體已經將“金龜子”作為其姓名符號,甚至比自己本名劉純燕更廣為知曉。
劉純燕表示,訴爭商標在實際使用中已經導致了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對自己的姓名權和聲譽造成了損害。她表示,之所以關注“金龜子”這個商標,是因為這個商標出現在她一直耕耘的兒童教育領域。這些年,無論是節目還是生活當中,她都致力於把快樂教育、寓教於樂的理念傳播出去,在某種程度上,觀眾已經把“金龜子”和兒童、兒童教育以及兒童的方方面面都聯系在了一起。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的本名,一直稱呼我為金龜子。金龜子原來本身只是一種昆虫,它和七星瓢虫的形象有很大的區別,為了讓孩子們更喜歡,我是將金龜子和七星瓢虫做了完美的藝術結合和再創作,並用了三十多年的藝術生涯不斷地賦予金龜子新的生命和新的力量。”
由於原告李某和第三人劉純燕本人均親自出庭,審判長也在庭審的最后環節特意請兩位當事人就此案意見進行了陳述。
李某稱,其是一個寶媽創業者,在她懷孕期間,創辦了金龜子教育機構,起初是想把她所學的專業付諸實踐,將她的教育理念傳遞給更多的人。劉純燕認為,李某對“金龜子”商標的實際使用是建立在不正當的利用第三人聲譽的基礎之上。這種實際使用也是侵犯他人姓名權的舉動,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角度,也是構成了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文/本報記者 朱健勇
統籌/孫慧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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