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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風”被判抄襲:法律不會替“山寨”撐腰

2019年03月27日08:34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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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陸風”被判抄襲:法律不會替“山寨”撐腰

3月22日,捷豹路虎發布消息表示,經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審理,江鈴汽車生產的陸風X7汽車有5項車型設計是直接抄襲了路虎攬勝極光的設計,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根據法院判定,陸風X7汽車的生產、銷售和營銷推廣應立即停止。此外,江鈴還須向捷豹路虎支付賠償金(3月25日新京報網)。

路虎與陸風,一個是豪華SUV領域的知名品牌,一個是國內SUV市場的開拓者,有點不是冤家不聚頭的感覺。這二者除了中文名字有些相似,英文名字更是接近,路虎是“LAND ROVER”,陸 風 則 是“LANDWIND”。2014年11月,陸風X7在廣州車展上甫一亮相,便因與路虎攬勝極光外觀極為相似引發熱議,有汽車設計師在網站論壇上分析,“兩款車相似度高達99%,差異僅為1%”。更有汽車愛好者表示:“換個標就可以當極光開了”“內心得強大到一定程度才能開這個車”(2016年6月11日央廣網)。陸風X7與路虎攬勝極光的長相“雷同”,已成為業內人士和大多數消費者的普遍共識。也正因如此,近年來,路虎與陸風不斷斗法,官司打得三起三落、反反復復,有人認為,對於路虎而言,這是一場難打的官司。如今,法院判決陸風抄襲路虎行為成立,給雙方的知識產權糾紛作出法律定性,給路虎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護,彰顯了我國司法體系對國內外企業的公平公正,彰顯了我國以事實為依據依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決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法治意義和經濟意義。

陸風敗訴,給我國汽車企業以及其他企業敲響了創新發展的警鐘。如果一家企業不在自主創新上下苦功,沒有自己的發展方向和路徑,總是習慣於抄襲別人,企業可能會取得一時的“成功”,但企業終將迷失自我,走入死胡同。抄襲之傷,“車”鑒不遠。雙環汽車曾經因為抄襲糾紛和本田打了十幾年官司,現在,本田依然是汽車市場的巨擘之一,雙環則早已退出市場。雙環輸給的是自己,輸在了發展戰略的目光短淺上——雙環學會了參照和模仿,卻失去了創新生存的本領。實際上,即便是陸風X7,在短暫刺激了市場、短暫提升了銷量后,就開始切入快速下滑模式——進入2017年之后,陸風X7的銷量開始急轉直下。1月陸風X7僅售出2731輛,2月受傳統春節影響,陸風X7銷量再度出現大幅下滑,跌入最低谷1500輛。9月,陸風X7僅銷售2000輛(2017年10月31日澎湃新聞)。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學習其他企業的產品設計理念無可厚非,但企業必須要守住自我,守住法律底線,守住知識產權保護的底線,掌握好參考借鑒的尺度,讓參考借鑒的部分佔小頭,讓自主創新的部分佔大頭,這樣才是長久之計,才符合市場規律。企業的產品才有生命力、競爭力,才能經受住市場檢驗,企業的發展才能步入正軌。當然,創新發展不能光靠企業自律,政府應該在政策上做好支持引導,推動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亮明對“山寨”行為的法律態度,通過嚴格監管積極遏制侵權行為,通過司法手段公平處置知識產權糾紛,為企業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的環境。(李英鋒)

(責編:龔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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