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VS蘋果:隔空互懟,和解無望?
近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指控美國高通公司壟斷糾紛案正在庭審階段。高通公司有無妨礙市場競爭行為、該案庭審最新進展如何等成為業界關心的熱點話題。蘋果公司認為,多家公司都出庭作証高通公司濫用市場芯片市場的支配地位。而高通公司對此予以否認,其表示他們在專利許可工作中一直遵守FRAND原則,蘋果公司推動FTC起訴高通公司的目的是為了打擊安卓手機廠商。
涉案雙方各執一詞
據了解,該案源於2017年初,FTC指控高通公司採用不公平競爭的措施來維持其在手機芯片市場的壟斷地位,高通公司許可他人使用的專利包括標准必要專利和非標准必要專利,這些技術已經被業內企業廣泛採用,標准必要專利應當以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許可他人使用。
針對該案,蘋果公司首席訴訟律師、副總裁Noreen Krall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FTC於2017年提起了針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指控,目前已經完成了証據提交工作。庭審中,多家企業都出庭作証,其中包括愛立信、英特爾、摩托羅拉、聯想、華為、三星、聯發科、索尼、和碩、緯創和黑霉等,這些公司的証詞高度一致,他們表示如果不能滿足高通公司的專利許可條件,高通公司就會終止向他們提供芯片,這屬於濫用芯片市場的支配地位。”
對此,美國高通公司高級副總裁馬克·斯奈德在1月24日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們目前隻看到了一部分証人提供的部分証言,這些証言都是FTC挑選並提交給法院的,且對他們的主張有利的部分。實際上,這些証人還提供了很多其他証言,我們在此前的庭審過程中提供過這些証詞,並將在下一個庭審日進一步提供他們的証詞。這些來自同樣的証人証言將証明,高通公司並沒有損害他們的利益。雖然高通公司根據合同有權利終止芯片供應,但事實是,高通公司即使在許可協議協商階段也從未停止芯片的供應。這些公司的証詞支持了高通公司的立場,即高通公司從未做出任何有損這些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且也從未以停止供應芯片為要挾,迫使這些公司簽訂任何違反FRAND原則的合同條款。”
對於FTC指控高通公司壟斷糾紛案,有觀點認為,高通公司是與整個移動行業對抗。Noreen Krall指出:“過去十年,高通公司綁架了整個行業。”
對此,馬克·斯奈德表示:“實際上,蘋果公司是FTC起訴高通公司壟斷案件的幕后推手,他們與FTC在該案中保持著根本上的一致性。之所以蘋果公司推動FTC起訴高通公司,是因為他們希望通過打擊高通的商業模式,進而打擊高通公司所支持的安卓競爭對手。因為在整個安卓生態系統中,高通公司和大量客戶都建立了強有力的合作關系,這其中包括很多中國安卓手機廠商。”
能否和解仍是懸念
除了此次糾紛外,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在全球范圍內還有數十起專利訴訟,且呈愈演愈烈之勢。有觀點認為,雙方繼續開展專利戰不利於移動通信行業的發展,和解才可能雙贏。
馬克·斯奈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高通的角度來說,我們希望看到高通公司和蘋果公司之間保持良好的商業合作關系。對於蘋果公司來說,現在可以選擇繼續履行此前高通公司和蘋果公司代工廠達成的專利許可協議,或者蘋果公司直接從高通公司獲得專利許可。目前,雙方的主要分歧點在於,蘋果公司拒絕為高通公司的知識產權支付公平的價格,其中也包括高通公司擁有的蜂窩標准必要專利。”
對於雙方為何不能達成和解,Noreen Krall則表示:“雙方的分歧主要有三點,一是高通公司雙重收費,既收取芯片費用,又要收取專利許可費﹔二是‘無授權,無芯片’,即如果蘋果公司不繳納專利許可費,高通公司將不提供芯片﹔三是高通公司按照手機整機百分點收取專利許可費不合理,因為智能手機中的許多創新與高通公司的芯片技術並無關聯。”
對此,馬克·斯奈德回應道:“高通公司不存在雙重收費的問題,高通公司的專利許可費並沒有包含在芯片的售價中。而基於手機整機收取專利許可費是通信行業延續幾十年的慣例,這種慣例在高通公司於1990年開始從事專利許可業務之前就存在了。此外,高通公司的許可費率是合理的,高通公司和被許可方簽署的數以百計的專利許可協議,能夠証明許可費是合理的,體現了高通公司專利的價值。”
據了解,法院將於近期針對FTC訴高通公司壟斷糾紛案作出判決,本報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本報記者 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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