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運期間,在南昌開往成都的K787次務工人員返鄉專列上,跟隨母親轉車去廣西老家過年的6歲男孩習誠志在一邊聽音樂一邊吃媽媽遞過來的橘子。 新華社記者 彭昭之攝
今年年初,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被網易雲音樂的《2017年度聽歌報告》刷屏了。“聽友”們通過它查看自己的聽歌“足跡”。不知不覺間,在線聽音樂成為了人們生活的一部分。一部智能手機、一款音樂軟件、一副耳機,是時下年輕人的日常必備品。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多領域推進“互聯網+”。那麼,互聯網賦能音樂產業,將帶來哪些新氣象?
在線聽音樂
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7-2022年中國音樂產業市場調查與投資咨詢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網絡音樂用戶規模達到5.24億,較去年底增加2101萬,佔網民總體的69.8%。根據艾瑞咨詢發布的《2017年中國在線音樂用戶洞察報告》,過半用戶每天會多次聽音樂,八成以上用戶單次聽音樂時長超過半小時﹔付費音樂用戶的年齡段更集中在新中產年齡段(20-35歲),且學歷相對較高,個人愛好也更加豐富多彩。
除了“聽”,“創作音樂”也是互聯網時代帶給人們的新紅利。網絡音樂准入門檻相對較低,這讓許多懷揣音樂夢想的“草根”有了展現自身才華的機會。除了經典“金曲”,網友們更可以在網上發布原創音樂,尋找合作對象,也因此催生了大量的網絡歌手和眾多紅極一時的“神曲”。比如近來歌曲《我們不一樣》《帶你去旅行》就借著網絡迅速躥紅。
據國際唱片業協會發布的《2017全球音樂報告》,2016年,中國音樂產業總收入已達到2億美元,同比增長20.3%,數字音樂佔比96.2%,是帶動中國音樂增長的主要力量。從排行榜上看,中國音樂收入增長排名從全球14名躍升至12名。
近幾年,網絡音樂刮起了“古風”,成立了許多以創作古風音樂為主的原創音樂團隊。古風歌曲歌詞古典雅致,曲調唯美,帶有濃厚的傳統詩詞韻致。雖然目前對於古風音樂還存在諸多爭議,部分網友認為其“歌詞內容矯揉造作”“無病呻吟”,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古風音樂是對傳統文化的傳承”,要以積極的態度去引導。
瘋狂搶版權
長期以來,中國的在線音樂市場基本以免費為主。2015年底,國家版權局組織開展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規范網絡音樂版權亂象。“免費模式”終結,“付費模式”開啟。為了留住用戶,一場“版權大戰”隨之到來。各大音樂平台紛紛以“獨家採購”的方式,從源頭上分割網絡音樂版權﹔另一方面,各大音樂平台依托已經獲得的獨家授權,對未經許可使用的平台發起訴訟維權。2017年8月,網易因版權問題下架部分音樂﹔近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發布聲明,網易雲音樂多次侵權,將暫時停止轉售曲庫。
然而,高企的版權價碼並沒有讓在線音樂真正“變現”。數據顯示,中國數字音樂市場規模在2018年有望突破600億元,但仍然存在盈利難的問題。
首先,持續走高的音樂版權費用是壓在在線音樂平台身上的一座大山。據業內人士爆料,某平台每年支付的音樂版權費用以億元計算。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認為,短期看,音樂版權價格被“哄抬”,上游權利人是受益的,但長期看,是否一定受益就存在較大變數。
一方面,網絡音樂服務的盈利模式或盈利能力還在探索中,簡單說,目前尚未有一家平台能夠基於音樂版權運營取得較好的業績或收入。另一方面,如果網絡音樂服務平台因盈利能力缺失,資本停止注入后,可能會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帶來音樂版權許可價格的大幅下滑,這種可能的“前高后低”寬幅震蕩,顯然會對音樂作品權利人及音樂市場的長期利益構成傷害。
再者,用戶付費意識薄弱致使在線音樂平台盈利水平難以突破。長久以來,用戶養成了通過互聯網免費獲得各類資源的習慣,這導致了在移動互聯網崛起后,各大平台難以讓用戶養成良好的付費習慣。
內容是王牌
伴隨著版權轉授,在線音樂平台迎來新一輪洗牌,大量音樂平台懷抱著“版權為王”的心態,搶購在線音樂獨家版權,陷入惡性競爭之中。不同歌手的作品被分割到不同的平台上,有網友無奈之下不得不下載多款音樂應用。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負責人在約談多家音樂公司時直接指出,當前網絡音樂版權市場出現了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未經許可使用音樂作品等現象,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和網絡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
事實上,業內認為,單純靠大量購買版權培養用戶忠誠度的做法是揚湯止沸,並不能從根本上改善盈利模式。從根源來看,起家於音樂播放器的在線音樂平台,其業務的基礎在於版權。隨著版權採購價格越來越貴,從源頭發掘原創音樂,並為其提供支持,才能提高在未來掌握更多版權的可能﹔而坐擁音樂人資源,是平台開展其他業務的基礎之一。
除了開發原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擴大個性化推薦算法在產品中的應用范圍,提升用戶體驗,也是讓在線音樂變現的不二法門。個性化推薦算法的擴大,對用戶來說,意味著整個產品將更具個性化﹔對音樂人來說,則能讓音樂作品被更多潛在用戶聽到,進而促進原創作品的創作。內容為王的法則,同樣適用於音樂行業。
從流媒體的商業形態和現階段處境來看,不同平台實現盈利的難易程度是不同的。網絡音樂行業正處在快速發展和變化的路口上,要留住用戶、擴大市場份額,必須創新思維,創新模式,精耕細作,並不僅僅是靠“燒錢”就能一蹴而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