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古書三種方式防盜版,版權文字使用最廣泛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十二月欽差大臣太子少保為請各省保護版權出示的布告。
■中華民國30年1月出版的《初小模范音樂教科書》版權頁貼有一枚帶有齒孔、中有"柯政和印"的彩色版權票証。
中國從光緒晚期開始使用版權憑証,至民國時期盛行
據《中國近現代出版史料》介紹,受日本出版界的影響,中國從光緒晚期開始使用版權憑証,至民國時期盛行。在大清律例中,沒有保護版權等有關出版的專律,僅見對諸如“造妖書妖言”、“造作刻印者”等,被列入“刑律盜賊類”而加以治罪的律例、戊戌變法后,“雜志博興,即日報常裝訂成冊,定價出售”。后隨著新政的推行,有關出版物如新式教科書,介紹西學知識的書籍日漸增多。為了保護著作者和出版發行者的正當權益,《大清印刷物專律》、《著作權律》等有關出版物的“專律”相繼頒行﹔民國初年又頒行了《出版法》。保護版權是上述法令的重要內容之一。
版權頁增加維權文字的比較常見
據《現代漢語詞典》,“版權”即著作權,是出版單位根據出版合同對特定作品所享有的出版權和銷售權。版權頁指書刊上印著書刊名、著作者、出版者、發行者、版次、印刷年月、印數、定價、書號等的一頁。為了保護版權,一些出版者和著作者在版權頁採取各種維權措施,以抵制盜版,其方法有三類。
第一是在版權頁上增加維護版權的文字說明。這種維權方法又可分兩種,一種是發行者在版權頁上增加的,如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出版的《最新初等小學筆算教科書》,其版權頁上即印有“書經存案,翻印必究”八字,另一種是官府在書前或書后增加半壺版權的布告,如光緒三十一年出版的《蒙學體操科教書》,其版權頁上除印有“版權所有,不准翻印”等文字外,書后還印有“光緒二十八年十二月日”由“欽差大臣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辦理北洋通商事物直隸總督部堂袁”為“請各省保護版權”而出示的布告,其中明確指出,“該局《指文明書局》編譯印行各書,無論官私局所,概禁翻印,以保版權。”
這種版權文字使用最廣泛,也較多見。
版權頁加鈐印少見
二是在版權頁上加鈐印記以防盜版,加鈐的印記也有兩種,一種是該書作者個人印記,如中華民國六年(1917年)四月初五日發行的《續初等代郵學問題解義》一書,在版權頁上方除印有“著作權所有,圖章為証”字樣外,還鈐有作者黃際遇的一枚“際遇”紅色方形印記﹔另一種是加鈐圖書發行部門公章,如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發行的《高等小學地理教科書》版權頁上方,在“版權所有,中無印者偽也”等文字圍繞的方框內,即加鈐“上海普及書局圖書發行之印”藍色篆文方印。
三是版權頁上加貼發行票証以防盜版。版權票証也有兩種,一種票証上印的是著作者的人名章,如中華民國三十年(1941年)《初小模范音樂教科書》,編者柯政和,在版權頁上貼有一枚帶有齒孔的彩色版權票據,票証上印有“版權所有,翻印必究”字樣,票証中間印有編者紅色篆書名章“柯政和印”。另一種版權票証上印的是圖書發行部門的圖書發行証。如《查理斯密小代數學》一書,上海科學會編譯部發行,譯者陳和,32開,布面硬裝本。該書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初版,筆者收藏的這本為宣統元年(1909年)九月發行的第十三版,在其版權頁上方貼有一枚帶齒孔的彩印版權票証,票証上印有“上海科學會編譯部圖書發行之証”字樣,四角印有“版權所有”四字。
據介紹,版權印記較少見,而版權票証可謂非常罕見。
收藏要點
版權票証最罕見,收藏價值可期
筆者認為版權維權措施分為版權文字、版權印記、版權票証三類。其中版權文字使用最廣泛,較多見,版權印記較少見,而版權票証可謂非常罕見。近年來,版權票証和藏書票一樣,其收藏熱日漸升溫,其中年代較早、藝術性高的更是有價無市,十分難得。如文中介紹的票証就極為罕見,有人著文稱之為“中國近現代出版史上最早的版權印票”之一,作為研究出版史特別是版權史的實物資料,其收藏價值不言而喻。
新聞鏈接
經典古籍頻被盜版 維權成本超出盜版賠償
2012年8月,中華書局副總編輯顧青向記者透露,日漸猖獗的數字盜版令古籍圖書難以生存,而龐大的維權成本遠遠高於打擊盜版所獲的賠償。
據媒體報道,中華書局新整理的古籍圖書,遭遇數字盜版的方式無外乎兩種:有人將圖書掃描成PDF文件,上傳到網站上,供人隨意下載和使用﹔更有甚者,一些文化公司未經書局授權,便將其圖書錄入或掃描成電子版,做成光盤、數據庫、數字圖書館等不同形式的數字產品,進行公開銷售。
顧青不無憂慮地說,中華書局幾乎所有的新整理古籍,目前都能在網上找到PDF版本。另外,在這些數量達兩千多種的古籍整理作品中,約有30%的圖書,未經中華書局許可,均已被一些文化公司改頭換面,做成了數字產品。
在各類新整理古籍作品中,經典古籍是數字盜版的重災區。點校本“二十四史”、《論語》、《孟子》、《庄子》、《全唐詩》、《楚辭》等經典圖書,銷量最大,盜版問題也最為嚴重﹔相對生僻的古籍,由於隻有專業人士閱讀,盜版公司還未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