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的班長為了賺生活費,大學期間開店創業,生意不好改做盜版光碟生意,賺了8000元后被抓。最近開庭時,學校出了一份“好學生”証明,法院最終對他處以5000元罰款。2010年,王磊(化名)考入了無錫一家職業技術學院。由於家境不好,他每周隻有幾十元的生活費。為改變現狀,王磊想到了創業。2011年6月,17歲的王磊租下一間門面房,准備開一家出售移動電視、電腦配件的商店。
為了不落下學習,王磊隻能每天放學后到店鋪內經營,然而客人很少。經營了半年左右,王磊不僅沒賺到錢,還欠下了部分房租費用。眼見求財無門,王磊隻能另謀出路。在朋友慫恿下,王磊從招商城購入一批盜版光碟。進價每張2元的碟片,王磊以4元的價格出售,廉價的盜版光碟立即引來不少生意,連帶移動電視、電腦配件的銷量也有所增加。嘗到甜頭后,王磊不斷採購盜版光碟,短短幾個月內就進賬8000元。不久,王磊被公安機關抓獲。
學校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証明書,其中這樣寫道:“茲有王磊同學在校各方面表現良好,在班級擔任班長期間工作認真負責,與同學友好相處。同時學習成績名列班級前茅,連續獲得‘優秀班干部’稱號,是一個得到師生認同的好學生。”
案件開庭當天,公訴機關認為王磊的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鑒於其具有自首、犯罪未遂的從輕量刑情節,故建議對其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並處罰金的處罰。最終,法院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后,對王磊處以5000元罰款。(記者於洋)
(責編:羅丹、趙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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