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查獲大批假冒名牌童裝。
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 被告人曾某、章某被判刑
知名GAP等知名品牌童裝在沙溪某制衣廠被大量假冒,“同款”一件在商場要賣幾百元的衣服,在其網店內最便宜僅幾十元。昨日記者獲悉,今年5月7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對犯假冒注冊商標罪的該案被告人曾某、章某依法作出判決。
2012年6月初,中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市民舉報稱:一間位於沙溪鎮青雲路的制衣廠未經商家授權生產制造大量假冒GAP等知名品牌童裝,通過網絡批發的形式低價銷售到成都、上海等地。
通過網絡銷售冒牌童裝
專案組調查發現該制衣廠實際所有人是一個名叫曾某的人。自2012年起,曾某和妻子章某招聘多名技術工人在廠內生產制造大量假冒偽劣童裝,為了擴大銷售渠道,該廠制作了銷售網站。短短幾個月時間,曾某通過其本人及其妻子的賬戶收取貨款超過140多萬元。經過偵查,民警還在離工廠不遠處的另一棟樓裡發現了倉庫。
去年7月20日,專案組民警聯合市工商部門對該制衣廠進行突擊檢查。在現場搜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大量的2~5歲成品、半成品的童裝,款式各異,品牌多樣,其中就有假冒某知名品牌的童裝,以及用於生產加工的設備40多台,生產原材料一大批。
警方在取証中發現,曾某生產、銷售的童裝僅僅改變了其他知名童裝品牌注冊商標的文字排列、字體及大小寫形式,與該品牌注冊商標僅有細微差別。如果消費者不注意,很容易被誤導。
據犯罪嫌疑人曾某供述,2012年上旬,曾某和章某看到童裝市場活躍,利潤可觀,為了增加銷量,兩人打起假冒其他知名品牌的念頭。曾某和章某通過招聘工人,然后網上復制制作樣板,再拿到工廠按比例和尺寸仿造,最后通過網上挂賣的形式獲取訂單。
在5月7日的判決中,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曾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章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記者陳維澈通訊員劉宗偉、寧雙權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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