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3日在京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透露,台灣專利代理人大陸從業今年將首先在福建試點。
2011年開放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以來,報名非常踴躍。
田力普說,考取資格以后,就面臨從業問題。“台灣代理人素質高,他們能為台胞服務,也更熟悉台灣企業的情況,能提升一些地方的服務水平。國家產權局今年將率先在福建啟動試點,逐步開放台灣專利代理人赴大陸從業。”
2010年《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簽署以來,兩岸知識產權領域交流合作次第展開,逐漸深入,兩岸知識產權研討會定期舉辦。
“更重要的,台灣的企業已經深度融入大陸的知識產權大家庭中。”田力普說,台灣地區業者在大陸申請專利數量,位列前八﹔兩岸企業在專利技術的實施、轉移等方面也展開了深度合作。
1985年4月1日,大陸開始實行專利制度。台灣同胞從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可以在大陸申請專利。(任沁沁 陳鍵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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