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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对外深度交流与合作

2020年08月25日09:09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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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强知识产权对外深度交流与合作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工作任务,2020年4月20日,《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下称《推进计划》)发布,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明确了专项任务部署和实施计划。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和合作是《推进计划》的重要内容。其中关于“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工作安排,体现了我国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共同创造更好的创新生态环境的坚定目标。具体工作部署契合当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形势,也充分考虑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工作重点。各项工作任务既体现积极主动的态度,又表达了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愿景。

  一是主动了解国际状况和积极对外宣传,强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的对话基础。当前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多变,必须全面了解和充分尊重他国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前沿动态的跟踪研判,做好规则变化的应对准备。同时积极主动宣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增进了解,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提供基础。《推进计划》部署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研究和制定工作,跟踪研究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修改变化,是主动了解世界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状况,及时掌握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变化的有效途径。利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长会等国际会议、重要国际展会、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宣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展和成果,是非常直接有效的方式。

  二是加强国际对话交流和磋商,促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和工作的落地实施。积极聆听国内外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多种方式开展谈判磋商,是确保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精准发力、高效实施的工作保障。《推进计划》部署加强与驻华使领馆、各类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定期沟通会见、信息沟通工作,以及开展海外知识产权观察企业和社会组织遴选,这些都是了解掌握知识产权保护诉求的有力手段。《推进计划》还部署了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海关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完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合作与协调机制,这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与磋商谈判的有效措施。

  三是加强对中外企业的同等保护,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中国以强有力的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既对中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同时有效推动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为中外企业营造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计划》部署建设一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完善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体系,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推动专家服务企业海外维权援助,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和预警服务,强化境外重点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是帮助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获得公平、公正保护的有力举措。

  世界经济稳定复苏需要更加高效的国际合作,无论经贸往来还是创新合作,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保驾护航。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创新合作的桥梁,我们要坚持“拉手”而不是“松手”,坚持“拆墙”而不是“筑墙”。中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与全球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与50余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随着《推进计划》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将持续深化,必将有力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国际合作架设更加通畅便捷的桥梁。(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陈燕)

(责编:林露、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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