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种弹唱功能,两款K歌APP唱鸭和唱吧对簿公堂
因为一种弹唱功能,两款K歌APP对簿公堂。因认为北京小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唱公司)经营的唱吧APP于2020年初更新的版本中增加的弹唱模块与北京破壁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破壁者公司)的唱鸭APP操作界面相似、大量程序代码相同,破壁者公司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小唱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7万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该案。
近年来,我国在线K歌市场快速发展。今年2月,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发布的《2019年度95后用户K歌洞察报告》(下称《报告》)显示,我国在线K歌用户规模超过3亿人,其中95后已经成为主力用户群体。为了争夺更多的用户,K歌应用不断创新模式,其中弹唱模式凭借其新颖的创作形式深受年轻用户的喜爱,与此同时,由此引发的版权问题也开始凸显,给在线K歌行业蒙上了一层阴影。
弹唱软件引发纠纷
据悉,唱吧是一款音乐内容社群应用,唱鸭APP系阿里创新事业群旗下孵化的一款音乐产品。公开数据显示,唱鸭目前已拥有千万级用户,其中00后用户超90%。其创新的弹唱玩法,在听和唱的基础上,为用户提供了全新的音乐互动方式——玩音乐。《报告》显示,95后用户喜爱的K歌APP排行中,唱鸭以85%的喜爱度排名第一,全民K歌和唱吧分别以82.4%和78.2%分列第二、第三位。
破壁者公司诉称,其于2019年初开发完成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唱鸭APP,主打具有工具属性的乐器弹唱功能,可使用户体会除唱歌、听歌外“进行创作”的参与感和满足感,上线后迅速吸引大量用户。
破壁者公司发现,小唱公司经营的唱吧APP弹唱模块操作界面与其相似,许多程序代码与其相同。破壁者公司认为,小唱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发行破壁者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侵犯其署名权、复制权及发行权。同时,被告北京酷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智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其登记备案网站向公众提供侵权产品,涉嫌侵犯破壁者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两被告系关联公司,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破壁者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小唱公司、酷智公司停止使用唱吧APP内的弹唱功能、在其官方网站连续3日公开道歉并赔偿破壁者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7万元。
对于破壁者公司的指控,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致电小唱公司代理律师,对方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记者注意到,此前唱鸭就曾指控唱吧抄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年1月,唱吧APP被质疑其10.0.0版本上线的弹唱功能,和此前已推出主打弹唱的唱鸭APP高度相似。随后,唱吧在官方新浪微博回应,称抄袭质疑为“友商碰瓷营销”,表示行业里早就有弹奏功能。“弹奏这个功能行业里早就有,多年前节奏大师等应用都是弹奏类。唱吧是最早推出手机K歌的应用,如果按照友商的逻辑,其他K歌软件是不是也是抄袭唱吧?”唱吧认为,推出唱吧弹唱完全是基于用户需求的创新,并且很快还会上线更多新玩法。紧接着,唱鸭在官方新浪微博发文回应唱吧,称已准备好法务函,并附上了歌曲《我好像在哪见过你》的弹唱截图。
软件功能不受保护
据悉,弹唱是在线K歌平台的重要功能,通过其多样化的玩法,独立创作的形式,受到了众多用户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与此同时,弹唱的版权问题也浮出水面,一些版权纠纷不时进入人们的视野。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刘文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APP用户界面往往是一个或多级网页,在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如果界面元素的排列、组合具有独创性,可以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如果界面元素的排列、组合属于行业通行的呈现方式,或者为用户便利使用APP功能所容易想到的呈现方式,则不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当然,如果用户界面的个别元素构成其他作品类型,例如美术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相应保护。代码作为计算机程序属于著作权法上的文字作品,如果当事人一方实际创作代码,在诉讼中提出享有权利的证据,例如取得著作权登记,另一方当事人的代码与其存在实质性相似,且被法院认定为侵害其独创性的,则构成计算机软件侵权。
“需要说明的是,软件所实现的功能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刘文杰介绍,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换言之,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仅延及其表达,当事人不能通过著作权法实现对其计算机软件技术特性的保护。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根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作品的一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法律保护的范围主要在于软件的源代码、计算机语言和画面、音乐、图片等元素。不过,软件的功能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他人用不同的代码和计算机语言写出了相同功能的软件,不侵犯在先软件的著作权。对于软件公司来说,其软件产品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和符号化语句序列,如与别的软件相同就会侵犯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同时,其软件中使用文字、图片等也需要尊重版权人的权利。对消费者来说,其在注册和使用的过程中,也在以提供诸如手机号、邮箱、声音等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着“商业交换”,那么公司在获得流量和广告收益的同时,也要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根据民法典(2021年之后生效)以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给予尊重和保护。
“‘玩音乐’首先要有‘音乐’玩,其次是有音乐‘可以’玩。这背后是音乐作者付出心血创作出作品,以及软件公司投入成本产出提供玩音乐的软件。除了平台公司,也要尊重音乐作品作者的著作权。”赵虎表示,如果平台没有得到版权人或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就会出现如苹果手机APP Store中唱吧因为侵犯歌手权益导致的纠纷;如果用户没有得到授权或者对音乐使用不当,就会出现诸如李志诉哇唧唧哇《明日之子》的翻唱行为侵权以及人民日报痛批的恶搞《黄河大合唱》的行为。因此,尊重版权尤为重要。(本报记者 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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