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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9家机构因代理“火神山”“李文亮”等商标申请被立案调查

2020年03月16日12:16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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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墨唐商标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朋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商标代理机构,由于代理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而涉嫌违法,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经核查,墨唐商标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朋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商标代理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受理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吹哨人”等36件商标注册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紧急约谈这些商标代理机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告知申请人主动撤回相关商标申请。

目前,上述9家商标代理机构因涉嫌违反我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均被立案调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申请人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等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引发各界极大关注。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加大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疫情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部门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此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4021692号“李文亮”等37件商标注册申请集中作出驳回决定。此次驳回的37件商标注册申请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33件“李文亮”、1件“文亮医生”、1件“文亮知先”、1件“文亮·李”、1件“礼文亮”商标注册申请,涉及14个申请人,共15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出“组合拳”强化商标代理行业监管。

该通知要求,一是要加大监控排查力度,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对参与相关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筛查,并已转送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查办。二是依法加强监管,查处各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代理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线索,立即组织立案调查,对不当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对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三是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业内自律监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及时予以惩戒,对非会员单位依法依职责予以通报曝光、公开谴责。四是要切实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代理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依照规定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并在有关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实施、品牌机构培育、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或取消资格。

近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代理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线索,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全市代理机构的监管排查力度,制定并下发案件查办指引,迅速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依法紧急叫停违规代理、恶意抢注等相关商标行为。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负责人介绍,“非正常申请”现象是专利、商标代理行业整治的“顽疾”,疫情期间个别不良企业申请“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既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不良社会影响。(记者 冯飞 通讯员 林郁)

(责编:林露、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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