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网络文学盗版应推惩罚性赔偿制度
3.8亿名读者、1400万名作者、1600余万种作品……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文学蓬勃发展,但据业内调查显示,2018年,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近60亿元,超过现有市场规模的一半,网络文学深受盗版之害。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花样翻新,打击盗版就像“打地鼠”游戏,打掉一个,又出现一个。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不仅给互联网就业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也为传统文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遗憾的是,一边是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另一边,网络文学的盗版现象却异常严重。根据互联网研究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规模为58.3亿元,网络文学的盗版损失占到了同期市场规模的58.3%,远高于数字音乐的5.9%和网络视频的14.3%。这样的现象并非合理现象,必须釜底抽薪,改变当前的局面。
这些年,无论是个人的维权行为还是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的相关行动,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与成效,但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与问题。为何网络文学盗版如同割韭菜一般,割掉一波又长出一波?原因有多方面,比如,网络文学文本的储存空间很小,更利于盗版;网络文学盗版的诉讼程序繁琐,且诉讼周期长,被侵权者打官司需消耗很大的成本和精力;整体网络文学侵权案件的判赔数额不高,让不少被侵权者知难而退……归结到底,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维权受益少等因素,是这些年网络文学盗版现象屡禁不止的核心原因。
任何的盗版侵权行为,危害都是极大的。“解构”网络文学盗版带来的危害不是难事,但是如何“建构”,才是问题的关键。在网络文学盗版的事情上,如何治理是重中之重。对网络文学盗版而言,要想釜底抽薪,就必须有严刑峻法。
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形成有效震慑。源于此,我们或许可从《著作权法》入手,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可以参照“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让网络文学盗版网站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监管机关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员等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与义务,督促地方注重网络文学版权。与此同时,也可适时推出惩罚性赔偿制度等,避免违法者心存侥幸。
总之,网络文学盗版的危害不言而喻,我们必须像治理环境污染一样去治理网络文学盗版,及时出惩罚性赔偿制度,网络文学侵权行为才不会像如今一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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