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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以妥当的法律手段呵护创新

2019年05月06日09:32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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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短视频:以妥当的法律手段呵护创新

近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以“守正创新:新时代网络版权严格保护与产业发展”为主题的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其中,在短视频版权生态发展与创新分论坛上,来自各方的代表就短视频独家版权维护、短视频平台的角色,以及游戏短视频发展等行业争议进行了热烈讨论。今年来,短视频市场快速发展,对于这一新兴产业,法律保护中出现的模糊和争议必然存在,如何以妥当的法律手段呵护创新,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独创短视频内容应予以保护

此次论坛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版权局局长王野霏主持。王野霏表示,短视频呈爆发式增长,已经成为新的互联网业务中的核心内容,受到社会、业界和权利人高度关注的一个领域。如何做好短视频生态发展与保护已成为重中之重。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朱阁以“抖音短视频与伙拍小视频案件”介绍了司法在短视频这个新兴行业当中如何平衡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以及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她认为,独创性及平台责任是这类案件的关键。短视频的制作与传播行业,已经随着技术的发展、资本的进入而成为了一个新兴产业。短视频使公众多样化表达更丰富,同时也已经成为年轻人的创业方式。综合考虑这两点,司法政策如果不给予保护,将会产生更多的侵权的或者被侵权的乱象。

“界限上,我们强调可识别的差异性。这个差异不是思想、意图或者创作过程的差异,而是作品的最终形态与现有或者同时产生的表达相比,是否存在可以识别的差异,思想、创作过程。拍摄手法和技术手段均与独创性的认定无关,我们只是关注它的画面和最终形态,只要在画面上体现个性表达,也就是可识别的差异性,我们认为就可以作为作品来保护。”朱阁说。

针对短视频领域中的独家内容应予以保护的问题,中国社会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也持类似观点,她认为这是短视频行业的权利人沿袭了传统的保护方式维权的问题。短视频的独创性应该被认可。构建著作权保护,包括独家的权利保护体系,更多是从基础上给予原创作者一个主张权利的基础和发展权利保护商业模式的空间,同时也是对平台创新的保护。

游戏视频权利归属不该一刀切

另一方面,短视频与其他行业的内容形态如游戏等结合所产生的作品如何界定其版权,也一直是行业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

“利用到在先作品的元素肯定构成侵权这样的说法至少我认为不太妥当,应该看个案判断。尤其是游戏视频,更注重著作权当中的私人使用。”刘晓春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说到。在她看来,具体的权利归属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区别判断。“我们做过分类研究,完全剧情类的游戏直播,确实游戏商的利益是比较优先的。但如果是竞技类的游戏,观众更看重玩家技巧。在有些个案中,技巧是对于作品贡献最大的要素,而游戏背景和布局可能差不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通用场景,真正决定作品吸引力的恰巧在于玩家的技巧。”刘晓春表示相关法律可以用更开放的态度法律适应发展的新形势。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同样提出,相关版权保护最早的国际公约是200多年以前,如今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已经完全进入了一个新的互联网时代,需要研究和解决新的问题。他认为,游戏涉及到的很多问题实际上和软件开发部分相似。软件有开源系统,如今创作的开放性和未来开放性使用的原则也是同样可以被讨论的。字节跳动法务总监邰江丽指出,用户玩网游的连续性画面包括用户在玩网游时根据其独创的技巧而创作出来的、具有明显可识别的差异性,权利应归属于游戏用户的内容,法律定性为合理使用更为合适。同时,从游戏用户使用游戏作品的目的和性质来看,其行为并非是为了直接复制游戏内容,而是为了展示游戏技巧和战果,最终的视频内容赋予了网游新的价值和功能。与朱阁观点类似,邰江丽同样认为案件需要从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个方面来考虑,价值判断是公众普遍认同的价值,网游用户的权利和创作也需要保护,一刀切的认为网游短视频或者游戏直播的著作权归属游戏开发者是不合适的。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芸芸作为游戏战队的代理律师,从商业角度上提出,目前对合理使用这一概念的定义仍是不明确的,需要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出一些指导意见或是行业上的自律规定,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同时也不阻碍传播。短视频行业正在飞速变化,如何共建一个更加健康的行业环境,需要司法、产业、平台、创作者每个人的共同努力。(窦新颖)

(责编:王小艳、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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