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领域还有多少版权保护争议区
来源:北京青年报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约定俗称为版权保护。
昨日是“4·26”世界知识产权日,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北京举行。
在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版权引发争议的背景下,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格外受人关注。其实,除了图片,在文化领域还有很多版权保护的“争议区”,比如大家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相声、评书等,就面临着版权保护遭遇难产的问题。正如一位嘉宾在采访中所说:问题引起讨论是好事,这是社会关注的开始。
希望以下热点、难点问题在这个日子里引发更多的思考——
知产日·行动
打击网络侵权 严查自媒体“洗稿”
4月26日,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自4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将利用六个月的时间开展五项重点整治:
一是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剽窃、篡改、删减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二是严格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影院偷拍盗录及通过网盘分享、微博微信、淘宝等渠道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着力规范点播影院、点播院线在放映、发行活动中的版权秩序;
三是加强流媒体软硬件版权重点监管。严厉打击IPTV、OTT及各类智能终端等流媒体硬件和各种流媒体软件、聚合类软件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各种破解版、越狱版OTT产品的行为;
四是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保护运营秩序。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巩固网络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对短视频、有声读物、知识分享、网络直播等平台继续强化版权治理,巩固网络影视、音乐、文学、动漫、应用商店、网盘等领域取得的治理成果。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地版权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的互联网应用从严查处,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注销ICP备案或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停止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进一步强化平台治理,督促平台企业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履行“通知—删除”等法定处置责任;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知产日·对话
照片版权保护从作品诞生开始
视觉中国陷入的“黑洞照片版权事件”令图片版权前所未有地受到关注。对于原创摄影作者来说,如何做到对自己辛辛苦苦拍摄的作品的保护?在昨天举行的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我们试着寻找答案。
作品诞生时就得开始保护
在昨天下午的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保护与运用分论坛上,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原本区块链CE0、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副秘书长吴鹏。
吴鹏建议原创作者,在作品诞生的时候,就运用各种手段把作品保护起来。先证明这部作品是自己的,之后才能够在流转过程中,去争取更多的权益。如果被别人非法使用,就可以维权。
“所有的事物,都是在推动版权行业的向前发展。对于我们来说,就是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溯源,我看到一个作品之后,找不到他的著作权人,如何去获得授权?这样的机制:一定是不合理的。这件事情提醒我们,行业需要引入一些更新的机制,来帮助行业向前发展。”吴鹏说道。
既要惩治约束也要保护原创
有着30年摄影生涯的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总裁万捷先生,在昨天上午的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做《艺术品版权保护工作浅析》的主题演讲中指出:既要惩治约束“强盗”,对其违规经营手法和手段进行谴责;也要保护原创摄影作者的合法版权。
在新媒体时代如何保护图片?就视觉中国这个事件来说,该怎样收费才算合理,各种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该怎样平衡?在万捷看来,国家应该出台这样的法律,这也为著作权法的修改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跨时代的背景。
此外,他还表示,互联网时代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来查处盗版,保护版权人的合法利益及相关企业利益,显得尤为重要。
新闻背景
视觉中国发布整改进展情况
4月26日,视觉中国发布了《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声明》。声明称,视觉中国在网站前台设置举报功能键,突出强化了敏感有害信息举报处理举措。从4月26日21时起,视觉中国将继续扩大内部测试范围,邀请部分客户、签约供稿人及第三方参与并监督。
声明具体内容如下:4月11日晚,我司暂停网站运营,开展自查和整改,对平台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天津市网信办督导工作组的指导下,针对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等问题进行了紧急整改,我司引入权威第三方“公有云内容审核API”,将疑似敏感有害的内容全部下架;优化健全了上架审核流程及制度;加大了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将审核责任落实到人;在网站前台设置举报功能键,突出强化了敏感有害信息举报处理举措;完善了日志留存、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已建立长效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
下一步,视觉中国按照此前的承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响应行业的倡议,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知产日·聚焦
裁判文书网上没有曲艺侵权案例不意味着没有纠纷
曲艺作品成版权保护盲区?
中国曲协于4月22日至28日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曲艺版权”系列活动。旨在增强曲艺界的版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曲艺版权、促进曲艺创作、繁荣曲艺发展的良好氛围。
那么,目前曲艺行业的版权现状怎样?存在哪些困难?有无相关维权案例?4月25日晚,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多名曲艺界业内人士。
记者调查
没有曲艺维权案例
北青报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在搜索引擎里先后输入“相声 侵权”“曲艺 著作权”等关键词组,均未搜到相关案例。值得一提的是,在裁判文书网上,有关文学、音乐、歌曲、戏剧、影视剧等文艺作品涉及侵犯著作权、版权的案例成千上万条。
这在北京曲协副秘书长王波看来,曲艺因其是说唱语言表演艺术的特殊性,随学随演随改,决定了曲艺作品的侵权行为不太好认定。要么内部解决了,要么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他暂时没有听说行内有诉诸法律的曲艺维权案例。
北京曲协
相声侵权不好认定
“按照老先生的说法,相声都是新词,没有新活。包袱手法都是老先生们经过很多年的总结提炼出来的,只是在使用上用了一些新鲜的词汇,那用了以前的手法算不算侵权呢?”王波表示,尤其是相声包袱的问题,就是用法律手段界定也有一定困难。曲艺协会也没处理过这类案件。
在他看来,曲艺行内一方面版权意识不太强;另外一方面,对侵权的行为认识不到位。有一些节目,可能给作者打个招呼就用了。
类似《郝市长》《报菜名》等一些传统相声经典,尽管有原创者,甚至成为一些相声表演艺术家的代表作,但同时也被业内其他相声演员不断地演绎、修改,搬上舞台。“相声之所以能够传得下来,就是一个作品由不同人表演,效果不同。”王波说道。
值得一提的,评书作为一种曲艺艺术,大多评说历史。就像单田芳老先生的代表作《白眉大侠》,这既是评书作品,也是长篇小说。
在王波看来,如果不能举证说明《白眉大侠》原著作者是谁,那单田芳出版的评书话本,作者就是他。如果按照他的话本原封不动地说,原则上就得经过他。如今他去世了,就得经过他的后人的同意。
“虽然评书原则上比相声更好界定是否侵权,但这也仅限于自己创作的评书作品。诸如一部《三国演义》,都被说书先生说了好几百年。大家所讲的那些历史内容都差不多,所以不存在谁抄袭模仿谁。”王波说道。
相声演员
江湖气太重维权难
今年3月底,相声演员马春然、金岩随中国曲协组织的艺术团赴中南美洲演出中,创作了叫卖墨西哥十比索、古巴花生、阿根廷面包等富有中南美味的相声包袱,并将这些包袱也用在了国内的舞台上,受到台下观众欢迎的同时,也在网上炸开了锅。有的相声同行趁机抄袭他们的这些相声包袱,搞得他们正在为此事焦虑。
马春然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已向中国曲协相关领导反映了此情况。由于相声界这样一种现状,即都是有师承的,师父之间的关系也都不错,有这种江湖气息在这里边,所以正儿八经的维权,想要得到一个处理结果是很困难的。
“模仿我们相声包袱的那一方也只是给我们道了歉,表示以后不再用这个包袱了而已。”马春然如此表示道。
在马春然看来,相声作为一种说唱语言传统艺术,有它的特殊性。“这说唱语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演绎方式,你还难用一种固定的量化了的模式去鉴定。这种机制,你也没法去申请专利。”
在一个相声包袱基础上,他又删减或者增加了几个字及一些细节内容,这样就更不好界定他在抄袭你的作品。“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让他不要将这包袱放在网上推广,炒作他的人气。要不就是原创作者第一时间将包袱作品公布在网上,以这个最早的公布日期为证据,别人以后再模仿这个包袱的话,就算他抄袭。但这在立法层面上还是很难认定的。”马春然说道。文/本报记者 张恩杰
文化观察
将举行版权保护调研会
“目前曲艺界的诉讼可能也就是局限于未经曲艺演员许可,私自制作出售他的音像制品。或者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各种音频、视频短片平台,未经曲艺演员同意,播放他们的声像演出作品。”王波如此表示道。
文学、音乐、戏曲作品都是已固定化、具象化了的格式,对于这些文体的侵权比较好认定,曲艺则不好认定。针对这种现状,中国曲协将于4月27日下午,在北京东城区文化馆北京周末相声俱乐部,举办北京新曲艺群体表演场所和专业曲艺院团版权保护调研座谈会。
知产日·案例
2018年度
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1侵权国外出版机构 罚22.5万
北京环球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剑桥大学出版社许可,通过网站向公众提供《剑桥雅思考试全真试题》等九种出版物的PDF格式下载阅读服务。被罚款22.5万元。
2APP盗播电影 罚款25万
上海乐欢软件有限公司自2015年12月起经营“3D播播VR”APP,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环太平洋2:雷霆再起》《黑豹》等25部电影作品的观看服务。被罚款25万元。
3微信号播盗版电影 罚款12万
无锡佳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紫薯影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向公众提供侵权影视作品在线播放服务,并通过诱导购物、与第三方联合运营游戏、小说等多种经营模式获利。被罚款12万元。
4盗版培训教材 罚款10余万元
天津百练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经认定,有31种169本图书系侵权盗版。2018年8月,该公司被没收侵权图书并罚款10余万元。
5盗版少儿图书 查获360万册
赵某某等销售盗版少儿图书,共查获盗版少儿图书360万余册,涉案码洋达9100万元。2018年1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判处赵树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6运营私服网络游戏 多人获刑
龙某某等未经权利人许可,赴泰国利用电脑和远程控制软件架设、运营私服游戏《歪歪神武》。2017年9月起,机械牛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明知该运营方运维私服游戏,仍通过“派爱支付”平台与私服网站进行连接,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结算服务,共支付结算玩家充值金额362.6万余元。2018年12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龙某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机械牛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罚金3万元,其法人代表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7用种子链接非法获利 罚80万
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购得“BT天堂”网站域名、服务器及虚拟主机后,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大量影视作品的种子文件链接发布在该网站上供网民点击下载以赚取广告收入。网站发布影视作品资源24737个,非法获利140万余元。2018年12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万元。
8盗版教辅材料 禁止从业4年
伍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盗印《生物化学基础》等盗版教辅共计1.6万余册。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伍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禁止其4年内从事图书、期刊销售经营活动;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9团伙销售盗版书 涉案200余万
警方捣毁以段某某为首的生产销售盗版图书团伙16人,捣毁犯罪窝点两个、印刷厂一家,查扣各类盗版图书50余万册,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10盗版教辅资料 9人被抓
江西省永新县多个书店涉嫌销售盗版教辅资料,共抓获犯罪分子九人,捣毁销售窝点六个,涉案盗版图书码洋1000余万元,成功追缴涉案财物200余万元。因侵犯著作权,陈某某、赵某等人获刑并处罚金。(张恩杰 张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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