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实时播报球赛 被诉侵权求赔偿
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知识产权鼓励所有领域中的创新和创意活动,包括体育领域。知识产权和体育赛事将创造更多机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财富创造。在知识产权日将要到来之际,2019年4月15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朱阁法官作为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糖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该案原告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诉称:亚洲杯足球赛是亚洲区内最高级别的国家级赛事。原告通过付费方式从赛事组织者获得了2018-2020亚洲杯足球赛的独占的向公众播送的权利,是亚洲杯足球赛事的著作权利人,享有电脑端、移动端等设备端口合法转播2019年亚洲杯赛事的权利。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开发经营的移动端应用软件“直播帝”中,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亚洲杯足球赛的网络实时播送服务。被告的行为分流了原告的受众群体,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愿意,损害原告的正当权益,违反公平和诚信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1万元,共计10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在庭审中,原告明确主张涉案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续画面及声音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类电作品),一并明确其主张的权利为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权利”。
被告辩称: 一、原告所主张的诉讼标的“直播帝”移动端应用软件(以下简称直播帝)并非被告所运营,本当事人作为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二、“直播帝”并未侵犯原告著作权,只是提供链接服务,链接行为不属于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三、“直播帝”手机客户端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直播帝”是类似于网址导航站或者搜索引擎一样的聚合平台软件。“直播帝”对所有的合法体育比赛视频网址,体育比赛数据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四、如果法院认为可能构成侵权,原告主张赔偿金额及开支过高。综上所述,原告所主张的诉讼标的“直播帝”并非被告所运营,本当事人作为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直播帝”未提供涉案赛事的直播服务,只是链接服务,“直播帝”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为维护答辩人利益,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驳回答辩人的诉求。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本次庭审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合议庭结合当事人诉辩意见,围绕着原告权利基础及范围、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属于原告主张的权利控制范围、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和民事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细致审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陈述与辩论。时长约90分钟的庭审,驾驭得当、脉络清晰。
本次开庭采用在线审理模式,双方当事人无需亲自来到法院,而系通过远程登录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的方式参加诉讼。庭审全程采用语音自动识别系统进行记录,法庭内未设有书记员席。整个庭审过程顺畅有序,信号传输无任何卡顿,涉案视频的播放、庭审笔录的自动生成以及远端的庭审笔录电子签名等技术,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庭审效率,带给当事人良好的参诉体验。
本案在继续审理中。
供稿:北京互联网法院 朱阁 魏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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