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发布2018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
3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2018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中宣部统一管理全国版权工作。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著作权管理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4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揭牌仪式在京举行。党中央决定中宣部统一管理版权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思想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版权工作迎来重要发展新契机。
网络音乐版权生态持续好转。2018年,国家版权局继续推动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不断规范,先后约谈大中型唱片公司和网络音乐服务商,推动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阿里音乐等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达成版权合作,各方将99%以上独家音乐作品开放授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国家版权局相关微博阅读量达4174万次。国家版权局指导各方完善授权模式,协调各方合作共赢,推动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音乐版权生态,取得进一步积极成效。
“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短视频版权秩序。行动针对新兴短视频领域中的版权问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重点整治短视频领域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按照“剑网”行动要求,抖音短视频等15家短视频平台切实加强版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短视频版权秩序得到显着改善。
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成立。2018年12月15日,30多家主流财经媒体发起成立“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共同抵制未经授权擅自转载新闻作品的行为,提高对作品转载的议价能力,推动实现常态化监控和维权、市场化交易等。
电商平台与反盗版联盟合力遏制网上销售盗版行为。2018年10月21日,阿里巴巴集团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计划签订合作协议;11月9日,拼多多平台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及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签订合作协议。各方共同推动版权社会共治,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电商平台与权利人版权合作,构建从源头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新模式。
多地查处盗版案件保护金庸作品版权。2018年10月30日,著名作家金庸先生逝世,盗版金庸作品图书乘机牟利。北京、天津、浙江、河南、河北、广东等地版权执法部门集中查处了多起销售盗版金庸作品图书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保护了金庸作品版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首起著作权案件。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抖音短视频”案成为其受理的第一起案件,也是我国首个短视频平台帮助用户维权的案件。本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涉案短视频符合《著作权法》的独创性要求,构成类电作品,对于短视频著作权纠纷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颁发。2018年10月19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苏州举办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颁奖仪式。中国版权金奖作为我国版权领域最高奖项,用以鼓励和表彰在版权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收到良好社会反响。
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突破6万亿元。2018年12月25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2017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结果: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6.0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7.35%。其中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3.81万亿元人民币,占我国GDP的4.61%。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市场规模达63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2%。
版权司法审判规则不断完善。2018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家和地方一系列司法相关规则的出台,对于提升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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