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商标注册,遏制恶意抢注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类型及法律后果,提出了规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此外,从事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将被依法惩戒。
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注册资源减少,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这些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此,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相关方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拟通过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
打击恶意抢注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注重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并通过国内代理人将其产品投放到国内市场。然而,这些企业在先使用的商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有可能被国内代理商、有业务往来关系的经销商或者其他申请人在有一定关联性的商品上进行注册,既可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又损害国外企业的利益。因此,主管部门在商标异议案件审查中,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的遏制,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米高梅电影公司(Metro—Mayer)是美国好莱坞八大影业公司之一,亦是“PINKPANTHER(粉红豹)及图”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2015年11月11日,郭某某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交了第18300679号“粉虹豹及图”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2017年2月13日,米高梅电影公司对经过初步审查的涉案商标提出异议,称该商标侵犯了自己对“粉红豹”系列卡通形象享有的在先著作权及其对“粉红豹”文字享有的知名商品名称权。商标局经审理后认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侵犯了“粉红豹”卡通美术作品的在先著作权,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决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对此,据商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著作权是一项重要且常见的在先权利,因创作而自动产生。随着媒体传播模式多样化的发展,一些为知名影视作品或动画美术作品及形象随着影视作品的传播而迅速为相关观众所熟知,并衍生出较高的商业利用价值。将他人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美术作品作为商标标识申请注册,不仅会造成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产生混淆误认,还会损害在先权利人的利益。
在另一起涉及国际知名洗护品牌的商标异议中,相关主管部门驳回了复制或摹仿驰名商标的注册申请,对驰名商标给予了充分保护。宝洁公司为“OLAY”商标的商标权人,青岛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第19303483号“OLAYWILL”商标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5类商品上。对此,宝洁公司提出异议。商标局经审理后认为,“OLAYWILL”完整地包含了引证商标“OLAY”,且未形成新的整体性含义,已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与引证商标赖以驰名的化妆品商品虽在功能用途上有所不同,但均属时尚消费品,在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被异议商标在其指定商品上注册使用易误导公众,致使申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局决定对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遏制商标囤积
如今,相关部门对于一家企业大量申请注册与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多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予以驳回。
美国浴美健品牌管理公司(下称浴美健公司)是美国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公司的关联公司,2016年7月6日,浴美健公司对诗蜜儿有限公司(下称诗蜜儿公司)经初步审定的第16896822号“BBMANGOMANDARIN”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局经审查后认为,除被异议商标外,诗蜜儿公司还申请注册了多件与浴美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品牌文字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其中部分被提起异议,并有部分商标已被宣告无效。“MANGOMANDARIN”为非固定搭配的英文组合,具有一定的独创性,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同为化妆品行业的公司,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被异议人有知晓异议人“MANGOMANDARIN”商标的可能,在此情况下将与异议人在先使用的“MANGOMANDARIN”商标高度近似的文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行为难谓正当。据此,可以认为本案被异议人具有明显的采取不正当手段复制、抄袭和摹仿他人商标之故意。该类不正当注册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且明显超出正常的经营需要,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据此,商标局决定第16896822号“BBMANGOMANDARIN”商标不予注册。
目前,各界对商标异常申请行为十分重视,加大了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和异议环节累计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约10万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看来,随着我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等一系列对外开放重大举措的落地,各种激励国内市场稳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持续释放,跨国公司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对华投资的环境将会越来越好,我国市场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将会越来越大,国际社会对我国改善营商环境和扩大开放的信心也会越来越强。(本报记者 姜 旭)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