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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拍档品牌维权取得新进展

新拍档起诉“海鲜遇见面”一审胜诉获赔;“U卷烧饼”新开门店被禁用标识;企业直言违法成本低

2019年03月12日09:06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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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拍档品牌维权取得新进展

3·15前夕,拥有“又卷烧饼”、“海鲜遇上面”等小吃品牌的上海新拍档餐饮公司披露商标维权最新进展,法院已一审判定“海鲜遇见面”品牌运营方安徽甄旺停止侵权并赔付7万元。同时,针对江苏餐创使用“U卷烧饼”等行为,新拍档向法院申请的诉前禁令也已获批。新拍档认为,仿冒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致使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海鲜遇见面”品牌侵权方一审败诉

据新拍档提供的法院判决书,2018年12月,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一次性赔付新拍档7万元。安徽甄旺目前则提出了上诉。

新拍档认为,公司自2017年3月使用“海鲜遇上面”品牌。安徽甄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海鲜遇见面”名称和店招装潢,与新拍档近似;同时认为安徽甄旺购买百度搜索引擎关键词,将新拍档店铺照片直接作为自己的店铺照片进行招商加盟是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指出,“海鲜遇上面”属于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且甄旺在其官网宣传的“4年品牌,估值十亿”、“100家以上直营店”等信息与事实不符,对消费者形成误导,损害了新拍档的权益,由此判定安徽甄旺构成侵权,其他不正当竞争因证据不足尚无法认定。

此外,2018年新拍档起诉天津重创瑞达公司“又卷烧饼”商标和不正当竞争案也已胜诉。法院判决对方关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招商平台,并赔付新拍档20万元。

“U卷烧饼”开店被执行诉前禁令

新拍档旗下“又卷烧饼”也面临被侵权问题。2018年,其发现江苏餐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店铺店招、商品包装、宣传资料中使用与新拍档“又卷烧饼”商标近似的“U卷烧饼”。新拍档认为,江苏餐创在用“U卷烧饼”进行品牌推广和加盟的同时,在搜索引擎购买“又卷烧饼”关键词,涉嫌攫取其商业机会和客户。

据新拍档介绍,考虑到江苏餐创的行为已涉及贵州、西安、上海等数十个省市并不断扩大,2018年8月27日,新拍档以150万元现金做担保,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

根据法院裁定书,新拍档向法院申请江苏餐创立即停止在新设直营店中或在新设加盟店中使用和宣传“U卷烧饼”商业标识,上海汉涛公司停止在大众点评展示含有涉案“U卷烧饼”标识的店铺信息。

同年8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新拍档的申请符合诉前行为保全条件。法院认为,江苏餐创使用的“U卷烧饼”相关信息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加盟烧饼这类小吃成本小、速度快,若不及时制止会对新拍档造成损害,因此具有对被申请人作出诉前禁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也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申请人已提供有效担保。

违法成本低致侵权时有发生

上述两起案件仅是新拍档近年来遭遇品牌侵权问题的缩影。

自2005年起,新拍档创始人杨煜琪的土掉渣烧饼风靡一时,类似品牌相继出现。2015年,她重新推出“又卷烧饼”,此后注册“海鲜遇上面”、“下钱钱拌面”等多个品牌,目前“又卷烧饼”门店已突破2000家,“海鲜遇上面”超过1000家。

新拍档品牌总监苏萍介绍,目前市面上出现大量的“又卷烧饼”仿品,如悠卷烧饼、U卷烧饼、土掉渣又卷烧饼、U卷烧饼-卷土重来等,仿冒成本太低,而维权成本太高,对新拍档和加盟商利益造成了侵害。

新拍档代理律师、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娟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2017年发现大量涉嫌侵权行为后,新拍档持续通过工商投诉、法院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对权利人而言,从维权时间来看,行政投诉是比较快速的方式,但由于侵权方涉及多个城市,各地行政查处受到各种因素限制,往往无法及时遏制仿冒者扩张速度。而一个商标维权诉讼从起诉到判决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足够侵权方赚网红餐饮加盟的快钱,权利人维权存在一定难度。对加盟者自身而言,则需多加注意并事先审查,区分正品和仿冒,以免投资受损。

据了解,北菜冠品园涉嫌仿冒新拍档商品外包装一案也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正等待法院判决。新拍档表示,2019年将继续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公司品牌形象,进而维护加盟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新京报记者 张晓荣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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