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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不伪劣”可以休矣

2019年03月12日0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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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假冒不伪劣”可以休矣

来源:北京商报

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两会的记者会上表示,过去有个观念“假冒不伪劣”,我觉得需要纠正这个观点。假冒就是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严厉打击。要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公开曝光造假者,让他在阳光之下无处藏身。

打假是一个非线性的复杂过程,提高制假售假者的违法成本,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

一直以来,假货在中国分两种,一种是“名实不符”的假货,一种是“心照不宣”的假货。第一种假货,人人喊打。不能说我买新款iPhone,你却给我个翻新机。第二种假货,则有些暧昧。这些假货可能“假冒不伪劣”,“质量”对得起你的出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让消费得以扩张。你之砒霜,他之蜜桃。你眼中的假货,在他眼里可能是个大便宜。

这种思维可谓根深蒂固,一个欲说还休的例子就是盗版。盗版是典型的假冒不伪劣,在广大消费者心中却难言“敌视”,甚至被赋予了百年来启迪民智的最佳发明。尽管人们知道它是不合法的,也是不体面的。

这样的假货,打假成本太高。因为它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资源问题,是供给问题,是发展问题。它会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被时间抹去,但不会在此之前被“镇压”掉。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认识。正如张茅所言,不敢说“天下无假”,只能说逐步做到“天下少假”,让群众少一份担心,多一份放心。

事实上,假货的泛滥,是因为有需求,并因为需求的存在而衍生出产业链,乃至一套扭曲的生态系统。假货的存在,有时候与老百姓不愿意支付高价相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价改的敌人不仅仅是垄断企业,有时候也包括老百姓。部分电商平台上的假货问题即是如此。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有购买假货的需要,收入拮据的他们,不愿意为优质的产品支付高价,而愿意为低质的产品支付低价。

但“假冒不伪劣”可以休矣。因为我们已经发展到足够的规模和精细程度,观念不得不与时俱进,也必须与时俱进。人们对发展初期的容错度很高,但愈往后愈低,而摩擦成本随之放大,从次要矛盾变为主要矛盾。另一方面,我们消费升级,也不能继续绥靖“假冒不伪劣”。消费升级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尤为看重,否则个性化、创新型的供给从哪里来?

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随着中产阶层的壮大,“假冒不伪劣”的市场在萎缩,这是不争的事实。还以盗版举例,现在的盗版情况相比从前已大幅缩减,中国电影600多亿元的票房,与此不无关系。仓廪实而知礼节,钱包鼓而厌盗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观念),的确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打假不能手软,而发展是硬道理。 (韩哲)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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