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进:“上线”科技服务公司,助推高校成果转化
当记者见到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时,他正接受多家媒体的采访。作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他关心的话题是——如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结合在高校的多年工作经验,朱晓进在他的《关于促进高校成果转化的提案》中,总结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缺少相匹配的市场环境和人才工作环境。朱晓进说,“高校是知识产品的生产者,他们需要生产科技成果;企业是知识产品的消费者,他们需要应用科技成果。这就要求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能有一个产业化的发展环境、企业化的管理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实现知识产品到知识商品的转化。”
朱晓进强调,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其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并不适应我国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需求。以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营管理为例,企业化的管理既要讲究经费支出的合规,更要注重经费支出的成本核算和实际成效。而高校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却只注重经费支出符合财务规定,必然会产生符合财务规定但不符合节约开支的现象,违背成本核算的企业管理原则。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瓶颈,还需要有与之相应的产业化发展环境和企业化管理机制。此外,行政化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下,还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不是靠科研实力而是利用行政权力获得科技资源、科研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朱晓进建议,我国应构建高校科技服务产业体系。从单个高校视角来看,科技成果转化只是高校的企业化经营行为;从全国高校系统的视角来看,科技成果的转化则是高校系统的产业化发展过程,构成高校科技服务产业体系。如果一个高校形成“1个企业集团+N个子公司”的科技服务企业集群,全国高校则可以形成一个巨大的高校科技服务产业体系,以产业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和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成立科技服务(集团)公司是促进其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措施,朱晓进建议,我国应鼓励高校成立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集团)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朱晓进表示,首先,科技、教育、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应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处置、股权设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其次,科技服务(集团)公司与高校内部各院系和教师之间建立市场化的服务关系,对内组织协调科技成果的研发,对外负责科技成果的营销,推广成果应用;最后,高校应建立专门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不再套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职能,不仅为教师经费审批提供优质服务,而且为降低科技成果转化运营成本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朱晓进还建议,应由科技服务(集团)公司统一考核和提供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GDP”业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评比权重,使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与纵向课题、论文发表的“科研分”相匹配,进一步体现教师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社会价值。
(本报特派记者 冯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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