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呼吁:
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侵权假冒
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贵州岩博人民小酒董事长余留芬针对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提出建议,希望政府能加大打假力度,提高侵权假冒的违法成本;建立假货线索举报制度,对于提供重大制售假线索的举报人给予表彰或奖励,提高全民参与打假的积极性;推广已经取得成效的打假新技术和新模式。
“目前侵权假冒的违法成本太低了”,余留芬说,如果对制售假团伙施予类似信用黑名单之类的制度,像对付那些欠钱的老赖一样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限制他们乘坐飞机、高铁等,一定会收到明显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副调研员郝世玲也提出了“加大打假力度、让制假者直接入刑”的建议。她举例说,西安警方破获的假鸡精案中,制售假主犯原本是协助警方打假的正规鸡精厂工作人员,后因高额利润制售假,10年间被抓3次。“很多制售假案件中,或多或少都有惯犯、累犯,为什么?罚得太轻,利润太高!”郝世玲说,警方在基层执法实践中发现,假货认定难,打假难,执法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普遍存在。
“假货屡打不绝,但警方从未降低过打假力度,没有人比我们警方更迫切地希望减少制售假犯罪了。”郝世玲建议,加大打假力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制售假犯罪成本,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让制假行为直接入刑。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尤其对涉及食品药品等人身安全的制假售假者要从重处罚,对屡教不改、累犯惯犯从重处罚,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郝世玲建议,为避免浪费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要在传统的执法中应用、推广数字经济时代的打假新技术、新模式,加大对电子证据认定的实践应用。
余留芬也提到,一些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已创立一套新兴的打假技术和模式,积极与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联合打假,共建打假共治系统,在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的同时,也节省执法机关的执法资源。“要用这些创新的模式、科技的手段去打假,一些好的打假新技术值得大力推广”。(毛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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