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激励 破除科技成果转化关隘
通过改革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市场需求有机衔接,加速从“0”到“1”的技术突破,进而实现从“1”到“N”的产业化应用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屡获佳绩,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高端装备、重大工程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科研和经济联系不紧密问题,是多年来的一大痼疾。如何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亟待各方重视。
科技成果转化不顺畅,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需求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例如,很多专利申请和论文发表成为科研工作者职称晋升的阶梯,成果转化问题并未引起足够关注。一些专利项目到期后,申请续费的比例较低,而实际上越是续费的专利,质量越高、转化价值也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科研专利不受重视、不被珍惜、较少利用,偏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往往沦为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孤岛”。
放眼全球,科技成果转化较为顺畅的国家和地区,往往形成了一个知识产权确权、维权和商业化的完善的产业链条。相比之下,一些行业协会、专利联盟、事务所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企业的支撑作用不足,还无法满足一些大企业比较高端的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也无法覆盖中小微企业的初级需求,需求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
为弥补这道“鸿沟”,一些地方开始积极探索构建一体化转移转化平台。如深圳市南山区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集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和市场运营等“一站式”服务于一体,吸引国内外优秀知识产权机构入驻。可以说,有效地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链、运营链、转化链、协同链和支撑链的联动,就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专利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
产权激励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性制度基础。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发明成果还存在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属不清的问题,科研人员的创新收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针对此类问题,西南交通大学进行了一些探索,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奖励,让校方和发明人共同拥有专利权利,唤醒了一批“沉睡”的专利。据统计,该政策实施不到一年,就有超过150件职务发明专利完成分割确权,成立10家高科技公司。
“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加快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种种关隘,通过改革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市场需求有机衔接,加速从“0”到“1”的技术突破,进而实现从“1”到“N”的产业化应用,创新之花就能结出丰硕之果。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副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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