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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河南省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12月21日08:37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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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入选河南省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党员教育活动中心开展微型党课活动 郭琳/摄

近年来,河南省西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和产权保护工作,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坚持依法精准施策,把打假维权作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近日,在河南省检察院举办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件评选活动中,该院办理的赵某、朱某假冒民营企业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十大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赵某、朱某经预谋,在未经工商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西平县某乡租用废弃仓库开办食品厂,主要生产以大米为原料的膨化食品。在未经某民营企业“旺旺”“喜洋洋与灰太狼”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旺更旺”“旺福旺”商标,其包装颜色及娃娃图案与“旺旺”“喜洋洋与灰太狼”正品注册商标基本相同或相似,足以引起公众混淆。两人先后将其生产的1220箱食品销往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四川等地,非法经营数额达30余万元。

案发后,西平县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收集证据,重点收集商标所有权及销售数额等关键证据12条,赵某、朱某于2016年5月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批准逮捕。2017年8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

据统计,近三年来,西平县检察院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6件8人,生产销售假药案5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案4件5人,其中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12件15人。该院打假维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做法,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赞誉。

(赵洪友)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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