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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知识产权保护从最早到最前沿

2018年11月15日09: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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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改革开放40年:知识产权保护从最早到最前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第一笔,要从23年前写起。

  1995年,海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全国首批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同年2月10日成立的知识产权庭,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之一。

  从两间办公室发展到两个庭室、十余个数字化法庭,从全年收案仅有50件发展到全年结案突破11000件。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发展,与国家创新加速的节奏同频。

  与当前周全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同,在上世纪90年代,知识产权法官们常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1999年,作家王蒙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称一网络公司未经其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作品。

  在今天,这是一起很平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但在彼时,《著作权法》还没有这一概念,也未对互联网利用行为作出规定。王蒙起诉所依据的权利,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知识产权庭法官经审理,将在互联网上传播认定为使用作品的一种方式,网络公司因此构成侵权。本案审结之后的第三年,信息网络传播权入法。

  知识产权庭更名为民五庭,但依法裁判、敢于创新的精神却没有改变。在全国首例涉数字图书馆侵权案中,民五庭通过分析传统图书馆及数字图书馆的区别,对著作权人的网络传播权进行了合理阐释;在全国首例域名抢注纠纷案中,民五庭对恶意抢注域名行为构成侵权进行了确认;在作家韩寒诉百度公司案中,民五庭根据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预见水平和控制能力对“合理注意义务”进行界定。

  发展产生的法律褶皱,在知识产权法官手中熨平。2011年,海淀法院被批准审理部分专利民事纠纷案件;2012年,又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这是来自于时代的肯定。

  就在韩寒诉百度案被评为年度“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的那一年,海淀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枝散叶。2013年4月26日,全国第一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派出法庭在北京中关村诞生。从此,拥有一位博士后、两位博士的中关村法庭开启了守护创新的“驻村”生涯。

  “村”中有天地。2017年4月,中关村软件园的一处会场变身巡回法庭。旁听庭审的不少从业者仍然记得,那天书记员身边多了一个人。这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是全国基层法院首次适用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案件。

  探索的脚步永不停歇。2017年8月,中关村法庭一次开庭审理了六件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与法官们早已司空见惯的其他“串案”不同,这批案件的审理是中关村法庭首次对全流程信息化审判的探索。电子送达、远程开庭、语音录入,从庭前会议、开庭到宣判,共计用时45分钟。

  海淀法院用案件证明,它延续了20年来知识产权审判的光荣传统。首例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案、首例硬件厂商屏蔽广告案对于同类案件具有指引意义;首例“被遗忘权”案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作出前沿探索;首例网贷评级不正当竞争案引领了P2P网贷行业发展;在中超开赛前一小时,做出网站“下架中超图片”禁令,对侵权者反而获利的行业乱象拨乱反正。

  今天,创新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日俱增,守护创新的脚步更不会停歇。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将以23年的历史为镜鉴,让司法保护继续做创新的同路人。

(责编:王小艳、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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